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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见真章”“动真格”“求真效”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旧县镇人民政府选调生 范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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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党纪学习教育抓得实不实、学得好不好,一个重要标尺就是看是否做到学习教育和工作实践两手抓、两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要务求学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真学真信真用,发挥好党纪“尺”“鉴”“石”作用,勤掸“思想尘”、常思“贪欲害”、练就“金刚钻”,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真章”“动真格”“求真效”。

以纪为“尺”修身立德,勤掸“思想尘”,确保知纪守纪“见真章”。“学之愈深,知之愈明”。学习党纪要摒弃“应付交差”心理,倘若简单“走走过场”“装装样子”,只“入耳”不“入脑”、只搞“包装”不抓“武装”,势必造成对党纪“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广大党员干部要力作党纪学习的“上进生”和“优等生”,在学深弄懂做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久久为功。一方面,以党纪为“刻尺”,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通过逐章逐条通读、有的放矢精读、把握重点熟读,下“韦编三绝”式的“深功夫”,戒“走马观花”式的“假把式”,真正知其意、悟其理、守其则,把《条例》每条每款熟记于心,牢记于脑。另一方面,以党纪为“戒尺”,坚持联系实际学,结合自身学,自觉对照《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强化自我约束,深化纪法意识,在不断自重自律、自省自新中修正坐标、矫正偏差,让各种不安分、不合规的私心杂念无处躲藏,永葆共产党人的清正廉洁本色。

以纪为“鉴”揽镜自照,常思“贪欲害”,确保立查立改“动真格”。“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大腐始于小贪,倘若不加节制,纵容小贪发展,必将迷失方向,终铸成大错。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警示自身,在学纪明纪中涵养淡泊名利之心,坚守“大我”舍让“小利”,不耿耿于一时之名,不汲汲于一事之利。一方面,以党纪为“镜鉴”,通过常照常新时刻保持清醒,于揽镜中认认真真查找差距、检视问题,改正不足,讲党性、顾大局、守底线,多谋“为民实惠”之计,少虑“为己出彩”之策。另一方面以党纪为“图鉴”。把《条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当作“手中卷”“案头书”“工具簿”,经常性“翻阅”,深刻汲取违法违纪案件背后的教训,既知可为而为,更要知不可为而“不为”, 对照“图鉴”查摆自身,及时改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对“糖衣炮弹”的警惕性,从源头上拒绝“小恩小惠”“小贪小欲”,稳住心神、管住手脚、敢于说不,在日常生活中保持严肃生活作风,健康生活情趣,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以纪为“石”磨砥刻厉,练就“金刚钻”,确保为民为业“求真效”。“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党纪学习教育出发点在于“知”,落脚点在于“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杜绝“从条文中来到条文中去”,不结合实际、不推动发展、盲目搞学习,要强化学用转化,修身立德、修心明志、修行履诺,把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的所学、所悟、所获,内化于心,外用于行,让为政为民“落在实处”。一方面,以党纪为“砥石”磨炼“过硬本领”,以学党纪为切入点,自觉沉心思考、潜心积累、百炼成钢,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拜群众为师、向基层取经、在一线问计,敢闯“娄山关”、敢克“腊子口”,将自身置于地区发展的“疑难杂症”“堵点痛点”中,通过不断“自找苦吃”解决困难,提升应对复杂问题的本领。另一方面,以党纪为“基石”厚筑“过硬作风”。把党纪当做干事创业的“底气”和“支柱”,既让纪律“管住身心欲”,更要在事业上“放开手脚干”,时刻秉持“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放不下”的责任感,夙兴夜寐、一心为公、敢担当、善作为,把遵规守纪体现在敢干事、能担事、办成事上,做到不负组织培养、不负群众期盼。

发布人:12371网友na01yun01 发布时间:2024-5-30 08:38 收藏 阅读人次:33367

初审:江容 编辑:文小汇 责编:理理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