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才能顺利通过人民群众检验“安检门”。
以学为基,明晰底线,精通“安检门”的“工作原理”。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学纪”是基础,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全面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不仅要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地学,还要结合工作、带着问题学习,深入钻研,真正领悟党的纪律的实质和内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把学习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逐章逐条学习“吃透”《条例》基本精神,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时刻自重自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树牢红线意识、严守法纪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知行结合,归正行为,净化“身体上”的“残留金属”。干净,不仅指物质上的洁净,更指品格上的廉洁、思想上的纯洁,既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也是党员干部的执政之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学习党纪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工作实践之中,将“干净”融入干事创业之中,深刻领悟“干净”与“干事”的辩证关系,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想干事的内在自觉、干成事的过硬本领、干好事的精神品质,真干实干、为民解难。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持每日“三省吾身”,自觉对照各项规定进行检查,敢于刀刃向内,深入进行自我剖析,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既摆问题现象、又查问题根源,同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
以纪为尺,遵规守纪,通过“报警器”的“绿灯常亮”。纪律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守纪就是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始终保持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政治品格。守纪是党的优良传统,从1927年在荆竹山提出的“三项纪律”到1948年锦州战役时“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再到1949年解放上海后遵守“不扰民,不入宅”而“露宿街头”,都在彰显着中国共产党人的纪律性。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以纪律规矩为准绳,用清风正气做“护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慎行慎权,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把党规党纪作为修身律己的标尺,时刻保持头脑清醒、高度警觉,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特别是在个人独处或参与社交活动时,更要将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作为基本准则,注重加强自我约束,确保不踩“红线”、不碰“底线”,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