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党的纪律性,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各地区当常思“理想信仰”、常修“守纪准则”、常抓“成果转化”,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校准党纪学习教育“三个坐标”,让党员干部在奋斗的航道上始终坚守清风正气。
“常思”对党忠诚,校准思想铸魂的“信仰坐标”。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是党员干部立身之本。各地区要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不断为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通过定期组织专题学习、举办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要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通过正反典型对比,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触动、在行动上受到鞭策,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以思想引领“久久为功”,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在追求理想信念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常修”纠偏正行,校准纪律规矩的“守纪坐标”。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各地区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严明的纪律约束,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活动,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确保党的纪律在党员干部中得到严格执行,真正以纪律约束“久久为功”,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常抓”实践笃行,校准知行合一的“转化坐标”。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各地区在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时,要注重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在知行合一中实现自我提升。要鼓励党员干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冲锋在前、担当作为,使党员干部在实践中深化对党纪党规的理解和认识。同时,要注重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和评价,将遵守党纪党规情况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励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无后顾之忧,真正以实践锤炼“久久为功”,使党员干部在锤炼中不断成长、在担当中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