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31条明确规定,“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此次《条例》的修订为精准施治“党员干部畏惧斗争”的问题提供了纪律依据。“敢于斗争”,既是党员干部使命所在、职责所系,更是服务人民、实现自我的价值体现。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敢于斗争的“勇士”,在新征程上紧握“斗争之笔”,奋笔疾书,踔厉谱写实干追梦、奋斗圆梦的新时代绚丽华章。
根植敢于斗争的血脉。真正的共产党人向来是不畏惧斗争的。在革命战争年代,无数革命先辈冒着敌人的炮火向死而生,谱写了“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胜利之歌;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无数建设者战天斗地,实现了“越是艰险越向前”的伟大跨越;在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又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实现了一个又一个飞跃……中国共产党党史,就是一部不折不扣的斗争史,一代代共产党人胸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志气,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用生命和鲜血书写了一部可歌可泣的“人间史诗”。立足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任,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一点也不会比过去少,必须传承好老一辈共产党人身上的斗争品格,从他们身上汲取斗争经验、斗争智慧和斗争力量,在愈挫愈奋、愈战愈勇中不断成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不息。
夯实敢于斗争的底气。在困难挑战面前,有斗争底气才有获胜的自信与力量。底气足,则为人斗志昂扬、勇立潮头,遇事则披坚执锐、无往不胜;底气不足,则踟蹰不前、畏首畏尾,必失之于软、流之于俗、毁之于形。而深厚的理论素养、丰富的知识储备,正是党员干部敢于斗争的底气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年轻干部要胜任领导工作,需要掌握的本领是很多的。最根本的本领是理论素养。”实践充分证明,理论功底越深厚,马克思主义这个看家本领掌握得越牢靠,政治站位就越高,观察时势、谋划发展、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就越强,敢于斗争的底气也就越足。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强读强记、常学常新,深刻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时刻展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鲜明特质。
锻造敢于斗争的本领。毛泽东同志曾说:“什么是工作,工作就是斗争。”斗争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有困难的地方就有斗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非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前行的道路必定充满各种风险和挑战,要应对好这些风险和挑战,就必须增强斗争本领。斗争本领不是与生俱来的,实践才是最好的“练兵场”,只有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才能真正锻造成为烈火真金。广大党员干部要有敢于攻坚克难的勇气,勇于担当,知难而进,遇到问题不避事、不畏难,遇到难题敢较真、敢较劲,主动到问题较多的一线,到矛盾突出的基层,到难点较多的地方去,于“摸爬滚打”“栉风沐雨”中淬炼可堪重任的“铁肩膀”。同时,要善于审大势、观全局,研判斗争形势,把握斗争规律,预见斗争走向,练就观一叶而知天下秋的见微知著能力,提前做好一切斗争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