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自4月开展以来,已历时2个多月,进入冲刺攻坚时期。在这个关键节点,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保持“热情不减、力度不减、情怀不减”,让“以学促知”更加力、“以知促行”更加力、“以行践悟”更加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更提质”。
保持“学而时习之”的“热情不减”,让“以学促知”更加力,确保凝心铸魂“更提质”。党员干部要持续保持“学而时习之”的“热情不减”、“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劲头不减,以“热情”激发党纪学习教育的“原动力”、保持党纪学习教育的“新鲜度”、交出党纪学习教育的“满分卷”。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当作人生的“知识大餐”和“精神食粮”,在“以学促知”上更加力,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追求,把党纪学习教育融于日常、抓在经常。特别要利用好共产党员网党纪学习教育栏目,在《条例》音频、解读微视频、每日一课、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有声”教材中学,在《条例》新旧对照、权威解读、学习问答、学习交流和心得体会等“无声”教材中学,在《条例》每日一测、知识自测中学,做到“眼耳口手脑”齐发力、“有声”与“无声”相交替、抽象知识与具体情景相交融、党纪学习与效果测试有机结合,从而保持学习的新鲜感,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精学细研、求深求透中产生新理解、新感悟,取得入脑入心、撼人魂魄的质效。
保持“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力度不减”,让“以知促行”更加力,确保担当尽责“更提质”。“为学之实,固在践履。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这强调了学以致用的重要性。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明确“学纪、知纪、明记”的最终目的是“守纪”。因此,党员干部要在学习生活工作中,以“人贵有自知之明”的态度,持续保持“君子检身常若有过”“吾日三省吾身”的“力度不减”,下足“反身而诚、反求诸己”的修养功夫,“刮骨去毒”不断修正德行,紧握党纪“戒尺”守牢规矩底线,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要对照《通知》要求,时时“回头看”,看学习目的是否明确、思想是否重视、态度是否端正、方式是否创新、措施是否落实、效果是否提升;结合《条例》规定,逐条地“检视”,查政治意识是否坚定、组织权威是否维护、廉洁自律是否严格、为民宗旨是否践行、工作是否担当尽责、生活是否健康高尚,建立六项纪律自查“负面清单”,“猛药治疴”整改销号,让“以知促行”更加力,始终做到胸怀对党“臣心一片磁针石”的忠诚之心,保持“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政治定力,守住“清风两袖朝天去”的廉洁底线,养成“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生活情操,当好“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激发“千锤万凿出深山”的工作激情,确保担当尽责“更提质”。
保持“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情怀不减”,让“以行践悟”更加力,确保勤政为民“更提质”。毛泽东同志曾在抗战期间明确提出“兵民是胜利之本”的著名论断,强调了人民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作出了8条严格规定,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因此,党员干部要坚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保持“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不减”,让“以行践悟”更加力,确保勤政为民“更提质”。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力量;要坚持群众路线,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增进人民福祉,赢得人民群众衷心拥护;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投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感,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