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勤掸“思想之尘”、常破“心中之贼”、厚植“为民之情”,才能不断夯实信仰之“基”、筑牢防腐之“堤”、把稳行为之“舵”,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底色,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以“知之者不如好之者”的自觉学纪,勤掸“思想之尘”,夯实信仰之“基”,滋养“忠诚之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我们党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艰险和磨难,但任何困难都没有压垮我们,任何敌人都没能打倒我们,靠的就是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认真学习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用心体悟《条例》贯穿的重大原则,准确把握鲜明主题,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深刻理解《条例》体现的严管厚爱,学出更加纯粹的忠诚。要在字里行间深刻体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叩响初心使命,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在风险挑战前保持历史耐心,自觉以党纪为戒尺,在思想上架起“高压线”,提升忠于党的原则、党的组织以及党和人民的事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以“博学而日参省乎己”的坚持明纪,常破“心中之贼”,筑牢防腐之“堤”,塑造“清廉之身”。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提高政治能力必须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怀有敬畏之心”,并反复告诫“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广大党员干部要拿出“探照镜”,用好“活教材”,在“刀刃向内”的政治大体检、党性大拷问、作风大检点中常警常省、长“改”长“效”,达到一身正气、一心向廉的效果。一方面,要把教育课堂搬到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等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身边典型案例教学、现身说法、旁听庭审等方式,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防线。另一方面,要通过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学习研讨,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深刻检视剖析等方式,勤掸“思想尘”、常破“心中贼”,做到时刻自重自省、处处慎独慎微。
以“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追求守纪,厚植“为民之情”,把稳行为之“舵”,唱响“担当之歌”。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把全部精力用在履职尽责上,撸起袖子、俯下身子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要有秉公用权的意识,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中、用于干事创业中、用于谋发展、搞改革、惠民生、保稳定中,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做到对人民有益、让群众满意,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要有“以尺寸之功,积千秋之利”的价值追求,把守规矩、严作风践行于新时代“赶考之路”,不能搞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更不能寅吃卯粮、竭泽而渔,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多办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多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