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居,时节如流。2022年8月,被组织选派到村任职两年,即将结束任职之际,深感四季变化之快、基层工作之重、为民服务之值。通过在基层日积月累,我逐渐从茫然无措到干事有方、从无所适从到得心应手、从瞻前顾后到当机立断,理想信念得以坚定、初心使命得以升华、工作本领得以提升,获益匪浅、不虚此行。作为一名人社系统选派的干部,始终以宣传员、调度员、联络员的“人设”身份,把为民服务做得更细、更实、更贴心。
当好“宣传员”,做“实”基层就业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作为到村任职人社干部,始终牢记领袖殷殷嘱托,把群众就业当做“头等大事”常抓不懈。推动劳动力信息采集更新和返乡返岗监测,同步录入市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分析统筹。建立完善“三类劳动力”就业台账,定期跟踪更新,动态掌握外出劳动者的务工地点、从事工作、就失业状况等信息,同步做好失业登记。积极宣传返岗就业服务,聚焦“夜市招聘”、“夏日1+N就业季”、就业创业系列活动等平台,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信息,及时把岗位“送到家门口”,带动群众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增收致富。
当好“调度员”,做“细”社会保障服务。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城乡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农村老年群众生活安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在村任职人社干部,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养老保险的缴费政策、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及时消除群众对国家政策的“信息差”问题,让广大群众了解城乡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权益和申领流程,并解答他们在申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将政策和相关信息传递给更多的群众,提高他们的参保意识和行动力,引导更多群众实现参保,为农村老年群众“晚年生活”兜底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当好“联络员”,做“深”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直接关系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成色。劳动者不仅希望能就业,更希望就好业。作为在村任职人社干部,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方面,积极强化普法宣传,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人社政策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的法治知识和法律意识,有效推动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避免欠薪发生。另一方面,综合运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的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预警监测,一旦发生劳动纠纷预警,发现欠薪苗头,网格员及时跟进了解,同村“两委”成员及时组织协商化解,存在问题及时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处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