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调研时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真抓实学、善始善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如火如荼地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动学理论、严于自我革命、笃行担当实干,用心答好党纪学习教育“三张卷”。
涵养孜孜不倦的“好学之心”,在“固信念、强信仰”中“正心”,答好“知纪晓法于心”的“理论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回顾党的百年征程,我们党之所以始终保持着先进性和纯洁性,靠的就是把党风作为信仰,把党纪作为准则。理论上清醒,方可信念上坚定。开展党纪理论学习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本前提,对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具有关键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固信念,以“学”为出发点,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涵养孜孜不倦的“好学之心”,逐章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凿理论之“深井”,汲思想之“源泉”,在思想上固本培元,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强信仰,突出重点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把握精髓要义,把纪律规矩融入血液、浸润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忠诚品格,淬炼政治定力,校准奋斗航向、永葆清醒头脑,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让党性不褪色、不偏移。
涵养掸尘革弊的“自律之心”,在“深检视、严整改”中“正身”,答好“明纪律己于身”的“自省卷”。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当涵养掸尘革弊的“自律之心”,准确把握纪律检视标尺,清晰自身的行为边界,做到明纪律己正身。广大党员干部要常照“镜子”,主动接受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从“案中事”“身边人”中受警醒,明晰“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时时、事事、处处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标党规党纪照一照、量一量,拉紧“廉洁底线”、远离“雷区红线”,做到存戒惧、知敬畏。“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鼓足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定“改”的决心、找准“防”的重点,“八小时”内严于律己,“八小时”外慎独慎微,自我革命校正自身思想和行为的偏差,做到约束自己、规范自己,在掸尘革弊中擦亮清廉形象。
涵养枝叶关情的“利民之心”,在“守初心、担使命”中“正行”,答好“守纪遵规于行”的“作为卷”。为学之实,固在践履。没有实干和担当,再好的蓝图只能是一纸空文,再美的夙愿只能是空中楼阁,再近的目标只能是镜花水月。党纪学习的最终落脚点当涵养枝叶关情的“利民之心”,强化纪律意识,遵规守纪,助力发展,防止学习与运用“两张皮”。要拧紧行为“发条”,把党纪党矩作为干事创业的行动“标尺”,以干净干事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以清白做人不让初心蒙尘,站稳人民立场,找准工作定位,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利民之举中,抓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将增进人民福祉体现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要拧紧责任“发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置顶群众利益,维护群众利益,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坚决与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作斗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人民群众满意,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