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铭记“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九字箴言,在“原原本本”学、 “认认真真”悟、“扎扎实实”干上下足功夫,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当成学习的“范本”、思想的“坐标”、行动的“灯塔”,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促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慎思之,当好理论学习的“先行者”,以“探理索隐悟真谛”的钻劲,在“深学细悟、常学常新”中筑牢思想防线。“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时俱进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只有依靠不断学习才能构筑起“可为”和“不可为”的行动框架,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古语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对于《条例》,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读,反复读,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原原本本认真学、联系实际深入学,在学习过程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充分学习《条例》原文、释义等,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在深读研读中扫清“盲区”、远离“禁区”、避开“雷区”,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明辨之,当好知行合一的“实干家”,以“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自觉,在“克己慎独、守心明性”中恪守清正廉洁。“心有敬畏,才能行有所止;手握戒尺,才能行有所虑。”对纪律有认同感、有敬畏心,才能不逾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对照党纪党规“自检”, 深刻分析自身不足,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推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让“清醒的认知”擦亮“清澈的底色”;镜鉴反面典型“自省”, 于他人的“悔悟”中知醒悟,“歧途”中知正途、“惋惜”中知珍惜,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汲取榜样力量“自勉”, 在追寻先进足迹的过程中涵养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品格,把“写在纸上的先进”转化为“印在心中的标杆”。
笃行之,当好人民群众的“勤务员”,以“绝知此事要躬行”的担当,在“履践致远、善作善成”中践行为民宗旨。“为学之实,固在践履。”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落脚点当涵养枝叶关情的“利民之心”,强化纪律意识,遵规守纪,助力发展,防止学习与运用“两张皮”。“以牢固的公仆意识践行初心,永远铭记人民是共产党人的衣食父母,共产党人是人民的勤务员,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这是总书记对党员干部的殷殷嘱托。“爱人者,人恒爱之”,党员干部的天职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始终心怀一颗爱民之心,将群众的“急难愁盼”和“柴米油盐”记挂在心里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以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回应群众所思所盼,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性、幸福感和安全感,用自己的“辛苦程度”来拔高群众的“幸福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