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的出台与贯彻,为深化理论学习、促进思想教育长效机制构建绘制了蓝图。广大党员干部应将理论学习视为“毕生追求”,通过“纵横深”的交融,让“不忘初心”的信仰之光“更亮一筹”、让“勇于担当”的实干精神“更实一层”、让“砥砺前行”的奋斗姿态“更久一些”,汇聚起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索的强大动能,持续创造能够经受住考验的辉煌业绩。
溯“史”铸“魂”,将党史学习教育由“浅尝辄止”向“深学笃行”升华,“铭史于心”让“不忘初心”的信仰之光“更亮一筹”。在历史的长河中,党史犹如一座灯塔,照亮着前行的道路,指引着共产党人不断前进。党的百年奋斗史,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史诗,蕴含着丰富的思想资源、实践智慧、宝贵经验和伟大精神。然而,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存在“浅尝辄止”的现象,仅满足于表面的了解和知晓,未能真正触及灵魂、深化认识。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溯“史”铸“魂”,将党史学习教育由表面的“蜻蜓点水”向深入的“细嚼慢咽”转变,让学习党史成为滋养初心、淬炼灵魂的过程。要以史为鉴,深入学习党的历史,特别是党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真正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让信仰之光在心中更加璀璨夺目。
融“史”于“行”,将党史学习教育由“纸上谈兵”向“知行合一”迈进,“践史于身”让“勇于担当”的实干精神“更实一层”。“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党史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然而,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在学习党史时,往往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与实际工作的紧密结合,导致学习与实践“两张皮”。为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融“史”于“行”,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史为鉴、以史为师,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勇于担当作为,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需所盼,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通过融“史”于“行”,让党史学习教育成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有力武器。
续“史”之“脉”,将党史学习教育由“一阵风”向“持久战”延伸,“守史于常”让“砥砺前行”的奋斗姿态“更久一些”。党史学习教育不是一阵风、走过场,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在党史学习中存在“一阵风”现象,学习热情高涨时便积极投入,一旦热情减退便敷衍了事。这种学习态度不仅无法取得实效,反而容易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续“史”之“脉”,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要建立健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之中;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力度,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通过续“史”之“脉”,让党史学习教育成为党员干部成长的“必修课”和“常修课”,让砥砺前行的奋斗姿态成为党员干部的永恒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