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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于己”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几何”

福建省邵武市基层党群工作者 文青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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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党纪学习教育临近尾声,但是“收官”不代表“收场”。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三问于己”,常敲思想警钟、常绷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做到学纪知纪、明纪知戒、守纪知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一问“理论学习深不深”,做好深学细悟、研精覃思,让“知纪于心”成为行为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三次修订,重点突出,特点、亮点鲜明,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聚焦《条例》修订重点,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在平常,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融会贯通学,坚定对党忠诚的理想信念,让“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在思想深处扎根,不断强化学习党规党纪的政治自觉,增强自身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二问“纪律作风严不严”,时刻照镜正容、常鸣警钟,让“明纪于身”成为行为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的纪律不仅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党纪”这根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在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在职责范围内恪尽职守、刀刃向内,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时刻反思是否存在放松要求的苗头;在各种利益面前正己修身、慎独慎微,以“案中人”唤醒“梦中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激励身边人遵规守纪,树立正确政治观、政绩观、人生观。

三问“担当作为实不实”,立志实干笃行、矢志为民,让“守纪于行”成为行为底线。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从李大钊“一块大洋遗产”,到谷文昌“不沾公家一寸木材”,再到焦裕禄“不让孩子白看一场戏”……一代代共产党人以铁的纪律立标杆、展形象,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学习的楷模。在新的赶考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条例》作为行动“指南”,坚持“人民至上”原则,把党纪作为民心底线,对照群众期待、对照榜样典型,下实功、出实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和群众最烦心最揪心的难事急事,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和实际成效,做到事事出于公心、时时秉公用权,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为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发布人:谢谢大文小静 发布时间:2024-7-19 14:01 收藏 阅读人次:4276

初审:王嗣音 编辑:宜倍 责编:文小汇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