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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纪学习教育“余音绕梁”在盛夏中焕发新光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常安镇人民政府选调生 王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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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七月,骄阳似火,正是总结成果、迎接新挑战的关键时刻。四月初,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部署了新一轮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如今,随着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我们已进入这一工作的收尾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是一个新的起点。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深刻领悟党纪学习教育的深远意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持续用力。我们要在“学习声”“反思声”“行动声”中,感悟“忠诚情”“廉洁情”“奉献情”。

“坚定信念,精学笃行”。党纪条规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铭记在心的戒尺,唯有深入学习,方能领悟其精髓。明纪守法,行稳致远;修身律己,笃行不怠。党员干部需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日常学习的重点,逐字逐句领会其精神,明确公与私的界限,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理论学习不仅是知识的积累,更是信仰的锤炼。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确保学以致用,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确保在重大政治原则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党员干部要在学习中不断反思,不断进步,把纪律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坚定的政治信念和高度的政治自觉,履行好每一项职责。

“严于律己,自省自警”。党员干部要时刻自我检视,“每日三省吾身”,方能察觉自身的问题,防微杜渐。自省自警,日日更新;见贤思齐,内外兼修。通过学习反面典型案例,深刻认识到违规违纪的严重后果,时刻保持警醒,避免重蹈覆辙。党员干部应主动进行自我检查,勇于面对问题,深入对照反省,把教训铭记心间,转化为警醒。反思不仅是为了纠正错误,更是为了预防问题的发生。党员干部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反面案例为镜鉴,认真进行自我剖析,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将“看到的教训”转化为“心中的敬畏”。要从细节处严格要求自己,净化朋友圈,规范生活圈,管理工作圈,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通过持续的自我反省和改进,进一步弘扬廉洁正气,树立清正廉洁的党员形象。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磨砺自己,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勇于担当,实干为民”。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服务人民。身先士卒,民心所向;笃行不怠,事必躬亲。党员干部要将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具体行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他们的需求,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的态度,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努力做到群众满意,组织放心。在日常工作中,党员干部要不断践行党的宗旨,深入田间地头,了解群众疾苦,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切、最迫切的问题,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组织放心。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7-25 02:40 收藏 阅读人次:2449

初审:杨南方 编辑:文小汇 责编:理理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