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纪学习教育临近收官,但“收官”不意味着结束。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征程上,党纪始终是党员干部最好的“防护栏”“长明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并非朝夕之功,答好“收官卷”不能收“好学之心”,更不能松“学习之劲”,要在学思行中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向“深”处。
在深学细悟中拧紧“思想之阀”,书写“不移其志、不改其心、不忘其本”的“思想答卷”。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学习是形成思想的前提,思想紧方可拧动行为松动的“旧阀门”,思想新方可撬动行为固化的“锈螺丝”,只有认真学纪知纪明纪,才能更好地遵纪守纪执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有学理论如“凿深井饮甘泉”的觉悟,秉持“常学常新、常思常进”的态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扬“钻”的精神,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把遵规守纪牢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自觉,将党纪文献结合起来看,把握党纪的内在逻辑和深刻内涵,进一步深化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真正用党规党纪矫正思想行动,始终做一名不移其智、不改其心、不忘其本的党员干部。
在深查细照中增强“抵腐定力”,书写“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廉洁答卷”。以镜为鉴可正衣冠,以人为鉴可知得失。问题整改是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必要举措,只有时刻以党纪为镜,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才能不违规破纪,不越雷池红线,更好地保持清正廉洁。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实际运用《条例》,时时明辨“思想行为有没有偏差?”处处明察“举止行为有没有逾越?”事事明确“担当实干有没有到位?”以《条例》为“戒尺”,把握尺度、把准刻度,自觉地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在自我检视中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要经常性、深入化地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查找自身思想上的差距、实践中的不足、作风上的问题,及时“修枝剪叶”“刮骨疗毒”,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在深耕细作中保持“行动自觉”,书写“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的“为民答卷”。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学习的实效也要用实践检验,只有不断强化行动自觉,才能让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为民服务的不竭动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群众纪律作为党永葆先进性的重要体现,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聚焦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发展亟待解决的难点,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件件解决、一项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拼搏奋斗,交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精彩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