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先后部署开展了7次党内集中教育,每一次都包含党的纪律的内容,都把纪律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临近尾声,但“收官”不代表“收场”,党的纪律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党纪学习教育的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坚持一以贯之的“求知劲”“廉洁劲”“实干劲”,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融入日常、化为习惯,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让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在线”。
一刻不松“旧书不厌百回读”的“求知劲”,在“常学常新、常思常悟”中筑牢“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思想“防线”,让学纪正心“持续在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表明党的纪律建设是与时俱进的,说明党纪学习教育不能只是“一阵风”“一场雨”,风过则止、雨过则停,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持“学不可以已”的精神,学好学深学透党纪学习教育这门“必修课”“毕生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条例》当作“案头卷”“枕边书”,拿出“水滴石穿”的钻劲、“入木三分”的定力、“温故知新”的觉悟,坚持原原本本“反复读”、逐条逐条“用心思”、联系实际“深入悟”,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切实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化为习惯,时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做到在常学常新、常思常悟中打好“思想桩”、筑牢“压舱石”。
一刻不松“只留清气满乾坤”的“廉洁劲”,在“常省常警、常检常改”中筑牢“两袖清风不染尘”的拒腐“底线”,让知纪律己“持续在线”。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心中贼”便是思想蒙尘、贪欲膨胀,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以“吾日三省吾身”的姿态和“刮骨疗毒”的勇气刀刃向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用党规党纪“扫描”、用先进典型“对照”、用人民期待“检验”,常掸“思想之尘”、常除“肌体之患”、常破“心中贼”;要时刻保持“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警觉,坚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鉴,把“案中事”“片中事”当作“清醒剂”“警示钟”,用“第一人称”的视角换位思考、深入剖析、吸取教训,拧紧“思想发条”、绷紧“纪律之弦”,增强自身“免疫力”,提高自我“约束力”,避免沦为“案中人”“片中人”。
一刻不松“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实干劲”,在“常修常为、常践常行”中筑牢“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底线”,让明纪笃行“持续在线”。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以“我要学”为出发点,以“我要干”为落脚点,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重要检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铭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准确把握“党的纪律既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也是干事创业的‘通行证’”这一辩证关系,慎终如始不碰红线、不踩界线、不越底线,避免在干事创业的“黄金期”跌入贪污腐败“危险期”;要树立和践行为人民造福的政绩观,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基层减负、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统筹起来,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下架子、迈开步子、俯下身子,走到田间地头、坐进农家小院,在群众“最急”处解难题、“最难”处办实事、“最愁”处出真招、“最盼”处见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