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厚植绿色理念、强化生态治理、把握发展机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向“绿”而行,厚植“人不负青山,青山不负人”的绿色理念,提亮中国式现代化“绿色底色”。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国经验,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方案,为大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本质内涵,在厚植绿色发展理念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进一步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全社会行动起来,把“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绿色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生产生活实践中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守“绿”不渝,强化“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的生态治理,构筑中国式现代化“绿色屏障”。2023年我国持续推进科学绿化完成造林、种草改良1.25亿亩,治理沙化石漠化土地2857万亩……一项项数据,为生态文明建设写下生动注脚,为地球增添了更多“中国绿”,鲜明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独具特色的生态观。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源头治理和监管执法“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在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严守生态红线底线,切实守护好子孙后代的未来;另一方面,要健全更为全面、严格的执法体系,堵上查找源头治理的“漏洞”,消除日常监管的“盲区”,补齐打击处理的“短板”,加大生态保护监管执法和惩治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环境的“绿色指数”成为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
点“绿”成金,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机遇,激发中国式现代化“绿色动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生产力的内在关系。历史和实践证明,在绿色转型、低碳发展已成为全球趋势的当下,只讲发展不讲保护的工业化老路是走不通的,要想在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竞争态势中抢占先机、拔得头筹,就必须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这一“新质生产力”为依托。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要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负责地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以节能、减排、增效为目标,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标准创新,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能源、税收、金融、减灾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激发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