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党纪学习教育不是“阶段性任务”,而是需要学习研究的“终身课题”,坚持“破”浅、松、虚之弊端,“立”深、严、实之导向,在学思践悟中牢牢把握“是与非”“公与私”“权与责”的关系,不断刷新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值”。
破“浅”立“深”,保持“满格状态”精研覃思,在“是与非”的辨析中刷新党纪学习教育“深度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温水煮青蛙,前车之鉴不可忘却,每个人还是要好好复习一下,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破纪”无不从思想滑坡始。党员干部要摒弃“学规是为了不违纪,不违纪就不需要学规”的错误意识和用不到时就“束之高阁”、执行时就“随手拈来”的错误做法,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以“真学、深学、常学”的姿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掌中宝”和“枕边书”,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在逐字逐句、逐条逐章研读中深刻领悟其主旨要义,弄明白“可为”和“不可为”,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破“松”立“严”,对标“顶格标准”检视自省,在“公与私”的坚守中刷新党纪学习教育“精度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党员干部要深扎“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理念,经常对照党规党纪,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反复照一照,照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正衣冠、端品行;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当做一次“政治体检”,深入检视自身的公私观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奉献精神是否弱化,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刀刃向内的勇气不惧痛、不遮丑,不断修正错误、改造自己;要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在自省自励中使公私界限和纪律规矩在心中真正立起来、严起来,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于欲望前“知止”,于做事上“知进”。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都始终保持慎独、慎微、慎言、慎行。
破“虚”立“实”,拿出“真格措施”躬行实践,在“权与责”的落实中刷新党纪学习教育“效度值”。掌其权必负责,未尽责必担责,问其责必从严。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最终是要落实到服务群众、推动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上来。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要始终秉持“为官避事平生耻”的态度,坚持用“实绩”代替“痕迹”,用“表率”落实“表态”,“风大浪急”中“处变不惊”,“关山难越”前“不止脚步”;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和踏石留印的韧劲,攻破为民路上的“娄山关”“腊子口”,对定下来的事情雷厉风行、抓紧实施,对部署的工作一抓到底、见到成效,以聚人心、暖人心、得人心的责任担当和务实行动,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不断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