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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出发” 让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在路上”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徐孝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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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纪学习教育“收官”不“收场”、“完结”不“终结”。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长远意义,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标准不降,让理论学习、修身正己、担当作为“再出发”,确保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初心使命始终“在路上”。

让理论学习在“深学细悟、常学常新”中“再出发”,确保党性修养始终“在路上”。业精于勤,荒于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需要沉下心来,贵在持之以恒,重在学懂弄通,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不求甚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丰富、逻辑严密、论述深刻,相关的学习是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的,需要花时间、花精力去深思细悟,才能学懂弄通、系统掌握。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终身课”,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处理好“工学矛盾”,挤时间、抓机会,将集中学习、集中研讨、个人自学落到实处、学到实处,让时间的“量变”促进学习成果的“质变”。要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原原本本读、扎扎实实学、认认真真悟,在“钻牛角尖”的过程中找准捏住知识的“牛鼻子”,在“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过程中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扎实筑牢信仰之基。‌

让修身正己在“明规明纪、慎思慎行”中“再出发”,确保廉洁自律始终“在路上”。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只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党规党纪于党员干部而言,既是行为举止的“紧箍咒”,也是干事创业的“保护符”。但是,一些党员干部却将党纪学习教育视作一阵风、一场雨,在党纪学习教育结束后,就“松脚歇气”“宽于律己”,不仅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抛之脑后,更是将对照党纪自我革命的法宝束之高阁,长此以往必将危害自身、积重难返。广大党员干部要将自我革命作为日常习惯,时常对照党规党纪,将自身的工作和职责进行全流程、全时态查摆,于“红脸出汗”中及时发现“思想漏洞”“精神病灶”,既对症下药、又猛药去疴。要积极接受观看警示录、集体廉政宣誓、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样化教育,将反面典型、他人教训转化为“正己之境”“思想之掸”,常破“心中贼”、常掸“思想尘”,于修身正己中筑牢防腐拒变的“高压线”。

让担当作为在“真抓实干、为民服务”中“再出发”,确保初心使命始终“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党纪学习教育究竟成效几何,关键还是要看能不能落到实处、能不能激发为民服务热情、能不能提升干事创业本领。为政以公,行胜于言。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砥砺为民初心,梳理践行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谋事干事多从人民角度、人民利益出发,切实将人民群众满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开心不开心作为检验自身工作的“金标准”,确保一体化推进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相关工作,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血与肉”的联系。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过程中,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一以贯之将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家务事”“必做事”,下大力气、狠功夫,不断攻克难点、疏通堵点,将更多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幸福清单”,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发布人:麦克恺 发布时间:2024-8-13 14:55 收藏 阅读人次:3221

初审:霄冰 编辑:李一画 责编:文小汇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