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员干部要坚持“收官”不“收劲”,“总结”不“终结”,做好三道“加法题”,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求实效、增成效、谋长效。
做好“学+思=静”的加法题,以“一往无前不知倦”的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求实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一百五十八条,每一条党纪的背后,都包含着党中央让纪律这把外在“戒尺”成为党员干部内心“戒律”的定力和决心。党员干部若想扎实构建“什么该做”和“什么不该做”的行为框架,就要在“三度合一”上下更大气力:注重“延深度”,对《条例》开展系统化、条理化分析研究,直至做到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提炼和转化成果;注重“显效度”,借“身边事”“案中人”的“前车之覆”明“后车之鉴”,直至做到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从个性到共性地发现和总结问题;注重“增厚度”,将《条例》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贯通起来学习把握,直至学出绝对忠诚、学出坚定信念、学出责任担当。
做好“醒+省=净”的加法题,以“一以贯之不松垮”的定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增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明确,一些“日用而不觉”的思维惯性和行为惯性,可能就是影响政治生态的负面因子、污染因子。故要切实将求解思维、问题意识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注重破除“桃花源中人”的迷之自信,永葆“天涯无净土”的政治警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时时叩问自己的政绩观是否出现偏差,锤炼笃信笃行的政治定力、醒悟知止的纪律定力,以德修身严防“第一次”;处处审视自己的行为举止是否逾规越矩,锤炼正心明志的道德定力、纯洁纯粹的抵腐定力,以明纪知耻拒绝“小意思”。
做好“磨+练=进”的加法题,以“一如既往守初心”的作风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谋长效。“知而不能行,与不知同。”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是引导党员干部将党规党纪作为润心启智、正心明德的一把“利器”,推动工作、服务民生的一本“指南”。广大党员干部要胸怀万千山壑做到“心不惑”,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全部工作的逻辑起点,确保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党员干部见行动。要眼观万家灯火做到“行不松”,尝试以“跳出此山看此山”的视角全方位、多角度延伸服务触角,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新发展。要肩扛万担千钧做到“志不移”,既立足党纪学习教育高起点观全局,又站位全局高标准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以更加坚决的态度确保项项有人抓、更加扎实的作风确保件件有人管、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事事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