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部署,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决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如今,从西北沙漠到东海之滨,从高山峡谷到低地平原,绿色发展的理念如春风化雨,为乡村振兴注入了蓬勃生机。各地应聚焦绿色转型,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为抓手,让乡村振兴乘“质”跃升,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
聚焦“绿色创新力”,引领乡村振兴“绿色转型”的新篇章。乡村振兴的核心在于新质生产力的提升,而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各地应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围绕绿色发展这一主题,深入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推动绿色转型过程中,各地应坚持创新驱动,深化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光伏、风电等绿色能源项目在乡村广泛应用。通过加大对绿色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各地乡村经济将焕发出勃勃生机,为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开启乡村振兴的新篇章。
强化“绿色人才力”,厚植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的新根基。乡村振兴不仅需要绿色技术的支撑,更需要一支懂得绿色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得人者兴,失人者崩。”各地应大力培养绿色人才,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乡村教育与培训之中。通过实施“乡村绿色工匠”计划,鼓励青年返乡创业,培育更多具有绿色发展意识的新型农民。各地还应搭建乡村振兴人才交流平台,推动城乡人才互动流动,打破人才壁垒,促进绿色理念在乡村扎根。同时,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绿色人才培养方案,做到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确保每位乡村人才都能在绿色发展的浪潮中发挥出最大潜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动力。
推动“绿色生产力”,构建乡村振兴“低碳循环”的新模式。绿色低碳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各地应积极推动绿色生产力的发展,探索低碳循环的生产方式,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绿色转型。从内蒙古的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过渡机制,到青海的“绿电”变“绿算”,各地通过精准降碳和绿色科技的应用,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在乡村落地生根。同时,应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建设绿色工厂、低碳工厂,打造零碳园区,实现全产业链的绿色转型升级。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绿色工厂5095家、绿色工业园区371家,绿色生产力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为绿色低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