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乡村振兴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在乡村振兴的的伟大征程中,不单单是构思擘画,更需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把稳“党建引领”之舵、扬起“人民至上”之帆、划动“创新发展”之桨,助推乡村振兴之“舟”乘风破浪。
把稳“党建引领”之舵,找准“风物长宜放眼量”的“前进方向”,确保乡村振兴“组织舟”行稳致远。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回首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从建党的“开天辟地”,到建国的“改天换地”,再从改革开放的“翻天覆地”,到新时代发展的“中国奇迹”,中国共产党肩负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带领人民群众披荆斩棘、奋勇前行,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了一条致富的康庄大道。没有方向的船,任何方向的风都是逆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广大党员干部要清晰地认识到,要夯实基层党建的“领航”作用,抓准前进方向,充分发挥基层党建的组织优势,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团结基层人民群众,形成强大组织凝聚力,共同参与到乡村发展建设中来,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推动乡村振兴“组织舟”行稳致远。
扬起“人民至上”之帆,注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奋进力量”,确保乡村振兴“生态舟”动能充沛。悠悠万事,民生为重。不论是实现“脱贫攻坚”的全力以赴,还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步步坚定,落在最后都是为了将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景化作触手可及的现实,一步一印凸显“人民至上”的政治所向,一点一滴诠释“矢志为民”的初心使命,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但同时也要放眼全国,部分农村地区生态基础薄弱的现实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还存在短板和问题。比如,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乡村振兴中的民生实事办在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积极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誓言承诺,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从三清三拆三整治、水泥硬体化建设等一系列民生实事上着手,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乡村振兴“生态舟”行稳致远。
划动“创新发展”之桨,点燃“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航行引擎”,确保乡村振兴“产业舟”破浪前行。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实际工作的切入点。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一头连着农民群众的“钱袋子”,一头连着乡村振兴的“主引擎”。乡村产业要想发展,一方面必须要符合村情、民情,另一方面要先找准“突破点”,再锚定“发力点”,立足产业培育,强化科技支撑,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好乡村振兴“土特产”文章,敢于创新发展,依托乡村特色资源,将其转化成农民增收致富、走向共同富裕的有效引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齐村庄生产链条、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树立产业“金字品牌”,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让乡村振兴的“一池春水”持续涌动,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乡村振兴“产业舟”破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