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基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也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基层党组织必须牢牢把握“人才”的重要地位,秉持“匠人之心”,坚持对人才的全方位选拔、培育、管理和任用,确保“人才之苗”深植乡土、茁壮发育,让乡村振兴“人才森林”郁郁葱葱、朝气蓬勃。
以“伯乐相马”之心精准选拔,培植基层资源“沃土”,让“人才种子”厚植土壤,强根固基。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确保党和人民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之举,也是促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基层党组织要把选好乡村人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强化政治素质把关,严格落实联审机制,会同公安、司法、乡纪委、信访、卫健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对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不能贯彻党的精神的人员,坚决不纳入人才队伍。要以“伯乐相马”之心擦亮“识才慧眼”,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选人,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举荐、村党组织推荐的方式,打破行业、身份和地域等界限,注重从种植养殖大户、私营企业主、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返乡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7类重点人群中培养选拔,实现上下联动、以点扩面、以面提质,着力把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心强,致力于乡村发展的各类优秀人才及时挖掘出来、储备起来,让乡土人才“有名有份”,确保人才的种子稳稳落地、深深扎根。
以“园丁育花”之心精心培育,勤于浇灌施足“肥料”,让“人才秧苗”向阳而生,茁壮成长。乡土人才是乡村发展的中坚力量,对乡村本土人才队伍进行素质和能力提升,是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根本途径。因此,基层党组织要当好“育苗”的“园丁”,结合农村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沉下去”悟等方式,聚焦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农村实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邀请专家学者、杰出乡贤、“土专家”“田秀才”等授课,让乡村人才尽快熟悉村级事务,提升做好农村工作的本领。同时,要建立帮带培育机制,从驻村帮扶干部、村“两委”干部、离任村干部中挑选“导师”,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滴灌”式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交流思想、谈心谈话、传授经验,助推乡村人才快速成长成才。对培养成熟的优秀人才,可以实行“压岗锻炼”,让他们参与到矛盾调解、乡村治理、服务群众、产业发展等工作中去,不断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让乡村人才的“秧苗”在组织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以“宽严相济”之心精细管理,做好修枝喷药“护理”,让“人才良木”萌生新枝,焕发新机。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从严管理是建强乡村人才队伍的关键一环,好“苗子”要长成“良木”,则需要常常“修枝喷药”,以适当的“疏剪”创造和保持合理的成长方向和结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一人一档、一村一册、一镇一库”“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的原则,抓实乡村人才日常管理,统一建立乡村人才“成长档案”。帮带干部要以“宽严相济”式管理、“精细入微”式关怀,定期与结对的人才开展“面对面”的谈心谈话,准确把握他们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痛点”“难点”问题,为乡村人才的调整和使用提供可靠依据。要建立动态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日常考核+年终评议”考评管理制度,综合日常工作实绩、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乡村人才,予以表扬并确定为重点培养使用对象;对思想滑坡、工作不积极,不接受组织安排的及时调整,并酌情增补新的农村优秀人才,做到“能进能出”,确保乡村人才数量稳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以“人尽其才”之心精确任用,练好移植嫁接“手艺”,让“人才之树”枝繁叶茂,蔚然成林。“选、育、管”是建强乡村人才队伍的基础和关键,注重实践锻炼“用”则是建强乡村人才队伍的“决胜”一招。如何让“人才之树”枝繁叶茂、硕果累累,基层党组织就要练好“嫁接手艺”,通过“压担子、提要求、教方法”等方式,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才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要以“人尽其才”之心,激发乡土人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乡村人才担任村书记或村主任助理,实行定岗锻炼,或到矛盾纠纷调解、人居环境整治、为民代办服务、政策法规宣传等岗位去顶岗实践,做到人岗适应、人事相宜。要深挖人才“潜力”,鼓励他们到不同岗位“接穗”,敢啃“硬骨头”,敢接“烫手山芋”,使自己成为农村工作的“多面手”,不断提高统筹协调、处理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同时,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认可,能够胜任农村工作的优秀人才,在村“两委”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依照有关程序及时选用,让其成长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