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新起点,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提升改革“含金量”。
为了谁,是改革的首要问题。新时代以来,大到医疗、教育、户籍等重大制度改革,小到身份证异地挂失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便民服务,人民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等举措,“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已融入改革血脉。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各种矛盾和挑战越来越多,人民群众的期待越来越高,要从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敢于动真碰硬,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将群众的“问题清单”转变为“幸福账单”,让改革图景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知的获得感。
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从小岗“大包干”拉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序幕,到无锡堰桥“一包三改”助力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深化,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领域和环节经验的创造和积累,都离不开人民的智慧和实践。“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一方面,要善于凝聚共识,把改革的思路举措讲清楚,推动全会精神深入人心,使人民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另一方面,要把调查研究的文章做足做实,用好围炉夜话、小院议事厅、“云端”问政等渠道,坚持问计于民,把群众智慧和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
人民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者,也是评价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无论推进什么领域的改革,要始终将人民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试金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标准。党员干部要做到脚步向下,主动下沉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村居院落,看看给人民群众办成了多少事,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让基层评判,让群众打分,收集群众最真实的感受和评价,靶向施策。同时,也要做到眼光向上,涵养“立足全局抓一隅、着眼长远干当前”的格局眼光,科学谋划、积极作为,甘做铺垫之石、甘抓未成之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