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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履铿锵走好全面深化改革“为民”之路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曹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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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出版的第16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文章强调,“坚持人民至上,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是起草《决定》的重点原则之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步履铿锵走好全面深化改革“为民”之路,从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出发,厚植为民情怀,用好人民力量,站稳人民立场,发扬钉钉子精神,把改革改到群众“心坎”上,让人民满意“成色”更足。

厚植为民情怀,深入一线察民情、访民意,在改革道路上做到“心之所向皆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召开70多次中央深改委领导小组会议,出台3000多项改革方案,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期盼作为改革导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树牢“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的工作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求,把“人民至上”贯穿到改革的各项工作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深入一线,经常走进田间地头、街区小巷、群众家门,用心倾听民声,用情回应民意,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热点焦点,逐一研判、逐条推进、逐个解决,以“一项一项抓落实,一年一年见成效”的决心,真正将人民的“需求清单”兑现为改革的“幸福账单”。

用好人民力量,扎根群众汇民智、聚民力,在改革道路上做到“行之所往皆利民”。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回望新中国发展的壮阔历程,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重视发挥人民推动历史前进的巨大作用。人民群众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主体,只有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广泛汲取人民群众的丰富智慧,才能凝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伟力。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在群众面前甘当“小学生”,及时发现、总结群众创造出来的“金点子”“好做法”,为精准施策、统筹推进打好基础。同时,要不断畅通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线上线下联动释民惑、聚民心,鼓励动员人民投身改革发展的实践,努力将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站稳人民立场,立足基层问症结、评实效,在改革道路上做到“政之所施皆惠民”。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这一评价标准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检验改革成效的“试金石”。改革成功不成功、有没有效果,关键要看到底为人民群众办了多少实事,解决了多少困难,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新的赶考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自觉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功夫下到点上、把工作落到实处,以惠民举措、便民服务、利民实事为改革“答卷”,用群众笑脸、百姓心声、人民回应为改革“阅卷”,不断破除体制机制弊端,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更得民心、更贴实际、更富成效。

发布人:坚持不懈 发布时间:2024-8-22 08:52 收藏 阅读人次:18238

初审:亦星 编辑:李一画 责编:亦风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