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在人才,人才活力充分释放的关键在体制机制,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的背景下,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必须坚持授权松绑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充分向用人主体授权,积极为人才松绑,使人才轻装上阵、活力迸发。
增强用人主体活力,做到“精准授权”。用人主体处在人才发展治理的最前沿,最贴近人才、最理解人才需求,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就是让“看得见的管得着”。要进一步激发用人主体在“引、用、育、留”各环节的自主能动性,根据用人主体的层次不同、接受能力不同等情况,有侧重、分批次地将资源分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权限适当下放,打破用人主体在人才使用过程中各种条条框框限制。鼓励用人主体以提高人才效能为核心,改革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一套用人机制。
研判人才发展需求,做到“高效授权”。“授”和“用”是车之两轮,两个轮子同时转起来,改革才能行稳致远。一些用人主体习惯把人才管住,在服务、支持、激励等方面措施不多、方法不灵,授予的权力成了“甜蜜的负担”。要更加注重宏观把控,指导用人主体赋予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让其能够钻进研究室做好学问、搞好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要鼓励用人主体采取探索实施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建立科技创新成果与科研收益分配相衔接的常态化制度,让真正有能力者得到更多资源倾斜。
建立约束监督机制,做到“追踪授权”。授权松绑不等于“撒手不管”,“轻装上阵”也绝不能“信马由缰”。要做好授权的“后半篇文章”,加快完善约束监督评估机制,建立有效的政府、社会组织、用人单位和人才等多方构成的监督体系,通过信用机制、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经费审计、用人主体监督等工作,对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用人主体要约谈问责,确保“授得准”“用得好”。
常格不破,人才难得。拆除不合时宜的政策藩篱和制度羁绊,放开手脚创新,才能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尽情奔涌,为早日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汇聚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