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经收官,但党纪学习不是“阶段性任务”,永远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党员干部必须铆足“一篙不松”的劲头,真正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作为“终身课题”,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
撑起“钻研之篙”,摆正“求知心态”,以“收官不收心”的觉悟推动党纪学习不虚不浮“向深而行”。经过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逐章逐条领会、修订前后对照、典型案例剖析、实地参观见学中对党的纪律规矩有了清醒认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虽然党纪学习教育告一段落,党员干部仍须树牢“学不可以已”“不厌百回读”的心态。一方面必须“见缝插针学”,要不拘于定时、不囿于定点,善挤“海绵里的水”,盘活“碎片化时间”,抓住“三会一课”等各类线下学习场合,用好共产党员网等各大线上学习平台,切实将学纪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另一方面必须“趁热打铁学”,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在前期学习基础上反复精读《条例》,切实将章节条文之间逻辑厘清,将纪律规矩背后原理悟透,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撑起“律己之篙”,严防“失守失态”,以“收官不收劲”的约束推动遵规守纪不折不扣“向严而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党员干部唯有切实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方才不负党纪学习教育所学所获。守纪,重在守好“本职本分”。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不是济私的资本,更不是交易的筹码。必须在日复一日学习党纪中慎之又慎对待权力,常怀对权力的敬畏之心,确保权力始终在纪法的轨道上、监督的阳光下运行。守纪,贵在守住“小事小节”。以案为鉴,贪污腐败往往由小而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案例不胜枚举、发人深省。必须坚持慎初慎微,时刻保持拒腐防变的敏锐、防微杜渐的警惕,扎实筑牢“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的思想堤坝和政德根基。守纪,必须守在“每时每刻”。学纪没有完成时,守纪也没有休止符,更没有死角盲区。必须不断强化私底下、无人时的自我约束,确保工作、生活一严到底,真正让遵规守纪成为常态、成为习惯。
撑起“担当之篙”,保持“挺膺姿态”,以“收官不收兵”的作为推动为民造福不渝不息“向好而行”。“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党纪学习教育的答卷,最终必然交由人民群众评阅。形式主义下的花拳绣腿、懒政思想下的搪塞敷衍、政绩冲动下的任性蛮干……种种不良现象和不当做法,无一例外都已置党的严明纪律和优良作风于不顾,也都将深深伤害百姓的心。因而,必须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下大气力纠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要常怀“为官避事平生耻”的自觉,始终坚持“有为”的行动导向,从容放下“无谓”的思想负担,将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作为强有力的抓手,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的基础上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主业、狠抓落实,努力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件一件解决好,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