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全体党员干部应深刻把握改革的历史必然性与主观能动性,全力突破“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束缚,自觉找准“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为昂扬的斗志与坚定的信念,持续开创全面深化改革的崭新局面。
掌握“时代脉搏”的敏锐之舵,洞悉“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的历史机理,引领改革航向“不偏不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世间万物蓬勃发展充满生机变化,改革征途也需紧密契合时代浪潮。《决定》里300多项改革举措,有对过去改革举措的完善和提升,也有根据实践需要和试点探索新提出的改革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决定》中各项改革举措的深远意义,精准把脉时代脉搏,要用“芳林新叶”,催动着陈旧的观念和制度逐渐退去,让更加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后波”滚滚向前。要深知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这艘巨轮上的重要一员,我们的每一次探索、每一分努力,都是推动国家航船破浪前行的动力源泉。我们要秉持“工匠精神”,精雕细琢落实每一项改革措施,确保它们既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又能够精准对接人民群众的期盼,让改革“巨轮”始终沿着正确的航道破浪前行。
扬起“创新风帆”的激情之桨,激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迈情怀,推动改革动力“源源不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灵魂所在。“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上,必须勇于打破常规,敢于啃硬骨头,不断在理念、制度、实践等多个领域实现突破。广大党员干部应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敢于跳出舒适区,勇于尝试新事物,将创新思维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决定》中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正是对创新精神的生动诠释。我们要秉持“敢为人先”的胆识,扬帆起航于改革的“浩瀚蓝海”,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让创新成为推动改革不断向前的强大引擎。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为改革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只有让创新的激情在全体党员干部中燃烧,才能让改革的动力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推动我们的国家不断向前发展。
高擎 “人民至上”的闪耀之旗,践行“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的为民情怀,确保改革成果“普惠共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必须将其落实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推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决定》中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都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他们的需求,将改革的成果真正惠及每一个人民群众。我们要确保改革举措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和温暖。我们要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成效的最终“评判者”,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