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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标点符号” 让党纪学习教育“在线”

上海市江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管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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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步入收尾阶段,但党的纪律建设没有休止符。广大党员干部要画好党纪学习教育的省略号、问号、顿号,让党纪学习教育时刻在“线”。

画好“学而不已,阖棺乃止”的省略号,在“常学常新”中守牢“政治生命线”。知是行之始,学纪知纪明纪是守纪的前提。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因党纪学习教育进入收官阶段,便产生“松脚”“歇气”的惫懒心理。然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学纪亦是如此,一旦疏于学习,便容易懈怠心理,放松警惕。对此,广大党员干部要端正心态,把功夫下在日常、平时,将党纪学习教育当作“长期工程”和“终身命题”来抓。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枕边书”“案头卷”,章章节节深学、条条段段细悟、字字句句研读,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把纪律意识融入血液,把对党忠诚注入灵魂,确保思想武装永远“不掉线”。

画好“三省吾身,有则改之”的问号,在“揽镜自照”中守好“言行高压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纪律是一面“镜子”,唯有时常揽镜自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方能知止存畏。现实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一旦缺乏自省的意识和勇气,就容易放松了自我要求,迷失了前进的方向,最终步入万丈深渊。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时刻以党纪国法为镜,清醒认识违反党纪国法的沉重代价,不越雷池半步、不跨红线一寸,严格按照党规党纪的要求干事创业。要经常性拿起“显微镜”做“自我检查”,按照新修订的《条例》深入对照剖析、从严检身正己,及时矫正思想航线“偏差角”、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拧紧纪律意识“总开关”。

画好“铿锵有力,奋楫笃行”的顿号,在“知行合一”中对好“干事基准线”。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在于“学”,落脚点在于“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号上、书本中,要正确处理好“学”与“做”的关系,将遵规守纪与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实践当中,用党纪砥砺初心使命,校正思想行动。要继续保持干事创业的热忱,将学习成果转变成干事创业的新鲜活力,主动到条件艰苦、矛盾复杂、任务繁重,在改革一线、为民服务中锤炼党性,在攻坚克难、披荆斩棘中检验学习成效。

发布人:12371网友estkil 发布时间:2024-9-4 15:46 收藏 阅读人次:2330

初审:高朗 编辑:文小汇 责编:李一画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