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
乡村振兴,人才为要。在乡村振兴的远大征程上,越来越多的人才涌入基层,想要在崭新的“舞台”上一展所长。要想让“新农人”成为乡村振兴长效发展的“源头活水”,基层党组织要用好“既与又”,巧拆“引育留”锦囊妙计,为人民群众“配齐”称心如意的“新农人”。
“内”“外”联考,既要看“政治面貌”,又要看“考核业绩”。选拔可堪当重任的乡土人才,是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基层党组织要严把选人政治关、品行关、本领关,把“对党忠诚”的政治标准摆在首位,通过个人自荐、党员群众举荐、村党组织推荐的方式,“不拘一格”从种植养殖大户、私营企业主、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返乡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7类重点人群中培养选拔人才;还要结合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日常工作,把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中干硬活、练硬功、打硬仗、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纳入队伍储备,以更严标准、更大视野广招精识、吸纳贤才,确保“得力干将”能够在基层沃土“深扎根”。
“教”“学”相长,既要看“师资优化”,又要看“平台扩容”。要想助力人才在乡村振兴的新赛道上“加速奔跑”,就要立足本地实际情况,聚焦“育”字“凿深井”,围绕“谁来教”“教什么”“怎么教”三个问题按照“需什么,供什么”的原则,不断优化“师资”,既要把理论过硬的专家学者“引进来”,又要将身怀绝技的“土专家”“田博士”挖出土,以“薪火相传”的氛围感,让新入乡土的人才在优秀师资的“传帮带”中,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基层组织建设、掌握农村实用法律法规,在不断丰富其经历、完善其阅历、精进其业务中,培育出“确有能力”、艰苦奋斗的乡村人才;不断为人才搭建成长平台、拓宽实践路径,通过递进式培养、多岗位锻炼,确保其在矛盾调解、乡村治理、服务群众、产业发展等方面,为乡村振兴贡献永不放弃、持之以恒的工作力量,真正担当起乡村振兴的“发展重任”。
“宽”“严”相济,既要看“松绑减负”,又要看“保障服务”。对于乡村人才而言,“选”和“育”是基础和关键,“留”则是“落脚点”。只有“人尽其才”方能“留住人才”。基层党组织要以精细服务抓好“留”这关键一环,不断破除人才任用的发展障碍,积极为人才松绑、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的高效对接,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才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激发乡土人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还要抓住环境聚引、成长培养、生活保障等关注重点,不断完善公共人才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医疗、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后顾之忧,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让真才实学者不受任何标签所限,凭实力脱颖而出,确保乡土人才能够“引得进”“育得好”“留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