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借鉴中医“望闻问切”四诊法,在找“病灶”、查“病因”、挖“病根”中抓好“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之“良方”,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中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真正实现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良方一:常“望”浅学而止之弊,逐章逐条“学纪”,在潜心“学纪”中永固思想之元。“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学习党规党纪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功”,也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本前提。党纪学习没有“暂停键”,律己修身也没有“休止符”。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坚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新旧条例对照学,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深研细究,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的任务,自觉将党纪学习作为锤炼党性修养的“必修课”,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党纪学习要克服蜻蜓点水、浅尝辄止,要以“深钻细研”的态度、“刨根问底”的执着,深刻洞悉党纪的内涵与精神实质,真正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良方二:善“闻”政治定力之意,融会贯通“知纪”,在深刻“知纪”中常存戒惧之心。《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知纪是党员干部行为的指航灯,是避免违规违纪的头道防线。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将《条例》内化为自身言行准则,在“秋毫微末处”如履薄冰,在“私下无人时”谨言慎行,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深刻领悟党的纪律要求,反复思考蕴含其中的重要意义,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敬畏才知行止。”党员干部当拿好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之“尺规”,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认真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淬炼党员纪律建设的“钢筋铁骨”,铸牢全面从严治党的“铜墙铁壁”。
良方三:勤“问”独上高楼之性,慎终如始“明纪”,在自觉“明纪”中严修律己之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只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明纪守规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细照笃行”中净化身边“朋友圈”,守好自身“清廉地”,做“克己律己”的“规矩人”“老实人”。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严的标准要求、严的纪律约束,自觉做到勤掸“思想尘”、多思“逾矩害”。“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镜”,在“揽镜自照”中“照镜正容”,常反思自省、自查自纠,永远保持如临深渊的谨慎感,在明纪守规中汲取“思想养分”,始终做到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破“底线”。
良方四:巧“切”砥砺作风之要,知行合一“守纪”,在严格“守纪”中力求务实之效。“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纪学习教育“学纪”是基础,落脚点则在“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在潜移默化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做到时时对照、事事衡量。要在思想上筑起坚固防线,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勤修遵规守纪“终身课题”,永葆共产党人公道正派的政治本色。“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党员干部当强固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价值观,时常为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把脉问诊”,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与坚定,确保在行动上持守正道、在作风上弘扬正气,用实际行动将知行合一贯穿于为民实践全过程,让遵规守纪在行动深处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