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乡村振兴过程中,群众是主体,也是内生动力,我们要激发包括广大村民在内的群众参与力,使大家由台下“观众”变为台上“表演者”,于家乡发展建设中想在一起、说在一起、干在一起,让“共知”“共话”“共行”充盈起乡村振兴蓬勃活力。
在“共知”中增进认同,孕育“融入乡村振兴”的“热情活力”。乡村振兴从来都不是党员干部的“独角戏”,而是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大合唱”。我们要发挥好基层党员干部“领头雁”作用,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躲避问题矛盾”“想当然包办”“选择性服务”等错误思想和工作方法。要注重全面宣传,通过走访入户、举办课堂讲座、制作短视频等多种途径,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把同乡村振兴有关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接地气的方式及时传递给农民群众、新乡贤、社会团体等各类群体,结合当地实际多讲一讲、多说一说,让大家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不再倚到门前当“看客”,鼓舞广大群众在理解中支持、在支持中参与,同广大党员干部产生情感认同,以饱满的“热情活力”一起融入到乡村发展建设中来。
在“共话”中倾听民声,激发“畅谋美好明天”的“智慧活力”。“政之所兴,在顺民心。”乡村振兴要注重听民声、汇民智,让更多的人积极建言献策,不再扮演“沉默者”,让广大农村地区“烟火气”渐浓的同时,也充满浓厚的“朝气”。我们要以虚心的姿态、创新的方式主动参与到同群众的交流沟通中,通过现场座谈和“互联网+”“大数据”等途径技术,既要在田间地头、大榕树下、院坝阵地听取村民的“急难愁盼”“家长里短”和对村子发展的建议与期望,也要积极拜访邀请“三农”专家、本土乡贤、在外大学生和劳务人员共谈发展,充分激发群众首创精神,汇聚集体智慧。对诸多诉求建议要“有回应”,不合适的观念要予以耐心解释和正确引导,好的想法要及时应用采纳,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温暖和希望,感受到在乡村振兴中、在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中被需要,从而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共话”中来,充分激发乡村振兴的“智慧活力”。
在“共行”中追寻未来,绽放“创造幸福生活”的“奋斗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乡村振兴是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多方面的振兴,离不开广大群众共同努力践行。我们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和村规民约、人才培育、创业就业、幸福积分等制度政策的激励作用,做到人尽其才,让大家可以依据自身文化、技艺、劳动能力等实际情况,或是搭乘文旅融合、生态农业、数字乡村的“时代列车”,或是进行爱心捐助、公益课堂、科技教授的志愿服务,或是在以工代赈、庭院经济、社区工坊中实现“家门口”就业,或是致力于乡村环境保护、乡土文化传承、文明乡风建设,当好乡村振兴路途中的“守卫者”和“监督员”,使人人都能够在属于自己的领域中为追寻未来、创造幸福生活而努力拼搏,绽放“奋斗活力”,演绎乡村振兴路上的“精彩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