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将其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收官,但党的纪律建设没有休止符。广大党员干部要运用好“逆向思维”,下足理论学习的“真功夫”、保持自我革命的“清醒脑”、练就躬身为民的“铁脚板”,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让党纪学习教育“破圈出彩”。
以“早长一智,少吃一堑”的未雨绸缪,下足理论学习的“真功夫”,力破“浮光掠影”的敷衍圈。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因为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脑子里没有“紧箍咒”,导致对小细节毫不在意,对“小意思”来者不拒,对小毛病视而不见,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在不知不觉中松懈,从踩“红线”到触碰“高压线”而不自知,最终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床头书”“案头卷”,以“读书不觉已春深”的专注和“板凳要坐十年冷”的毅力,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逐字逐句研机析理,做到学之愈深、知之愈明、行之愈笃。要努力拓宽学习载体,通过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线上与线下、理论与实际等相结合的方式,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使铁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以“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的锱铢必较,保持自我革命的“清醒脑”,力破“隔靴搔痒”的形式圈。“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案例剖析得越彻底,越能触及“灵魂深处”,越能从中吸取教训、受到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警示教育,时刻以身边典型案例为“镜鉴”,常思“贪欲之害”、常敲“律己警钟”、常弃“非分之想”,在欲望前“知止”,在行事前“慎思”,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要对照《条例》要求,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挖细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把“利器”,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中把“病灶”找准找全、把“病根”挖深挖透、把“药方”开对开实,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决心和实际行动推进整改,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以“非一家人进一家门”的鱼水情深,练就躬身为民的“铁脚板”,力破“纸上谈兵”的空转圈。“天地之间,莫贵于民;悠悠万事,唯民为大。”纪律规矩是民心底线,是党员干部必须守牢的“警戒线”,唯有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为民服务深度结合,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才能答好“遵规守纪化于行”的实践题,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将党纪学习成果与为民服务火热实践结合起来,把牢“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的价值取向,自觉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面对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医疗卫生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有“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做到在矛盾困难面前担“事”不躲、担“难”不怯、担“责”不推;同时要善于“搬救兵”,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在群众“最急”处解难题、“最难”处办实事、“最愁”处出真招、“最盼”处见行动,切实把群众的事一件件办好、一茬茬推进、一步步落实,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