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党纪学习教育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广大党员干部要鼓足劲头再出发,持续巩固理想信念之基、锤炼自我约束之力、锻造勇于担当之责,以“久久为功”的决心,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如“细水长流”,永葆党的生机活力。
秉持“深学细悟、切问近思”的恒心,下足“深耕党纪知识田”的终身学习之功,铸就“铁纪在心”的理论基石。“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纪律是党的生命线,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党具有强大凝聚力、战斗力的原因所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仅是党员干部修身养性的必修课,更是加强规矩意识的“基础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视学习,善于学习,也涵养了中国共产党独特的精神气质。”党纪学习教育非一朝一夕之功,不可急于求成,亦不可半途而废,需持之以恒,岁岁耕耘不辍。广大党员干部要将《条例》视为案头常备、心中常思的圭臬,深学细悟,刻印于心,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筑牢忠诚之心的过程。要深入理解《条例》的特点、重点和难点,特别是新增和修改的条款,全面掌握其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做到准确把握、融会贯通。要通过持续学习和深入思考,将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锤炼“慎独慎微、自省自警”的决心,下足“只留清气满乾坤”的廉洁自律之功,涵养“清风正气”的政治生态。“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也是赢得群众信任的基石。然而,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形形色色的诱惑,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自我要求,动摇了廉洁之心,背离了人民公仆的初衷,滑入了贪腐堕落的深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风险考验、利益冲突、诱惑干扰,唯有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方能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广大党员干部应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下足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的功夫,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将廉洁自律作为终身课题,用好警示教育这剂“良药”,以反面典型为镜鉴,时刻提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坚守原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坚定“锐意进取、勇立潮头”的信心,下足“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笃行奋斗之功,践行“担当作为”的实干精神。“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党纪学习教育的起点在于“学”,归宿在于“行”,终极目标是运用所学知识破解实际难题、推动事业发展、回应民众期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广大党员干部作为践行党纪的“排头兵”,不仅知纪懂纪,更要守纪护纪,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与信仰。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应时刻以党纪为“镜”、以规矩为“尺”,将“严”字贯穿始终,无论大事小事,均不越雷池一步,确保党纪执行不偏不倚。同时,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勇立潮头,积极投身改革发展大潮,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牢记纪律规矩不是束缚手脚的“紧箍咒”,而是保驾护航的“金箍棒”,以党纪学习护航笃行奋斗,聚焦发展难题,找准发展路径,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