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即将到来,无数在外学习工作的人也踏上了返乡之路,其中就包括广大流动党员群体。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党员在不同行业、地域间的流动日益频繁。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强调,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中秋节月亮圆满,是团圆的象征,各级党组织要“筑巢、牵线、搭桥”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如明月照亮每一个流动党员的“返乡路”。
筑牢“团圆巢”,让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意见》指出,要及时掌握党员外出流动情况,做好流出登记,督促其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报到。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是破解流动党员管理“管理难、教育难、作用发挥难”三大难题的基础,各级党组织应当落实好管理责任,用心用情“筑巢”,让流动党员“安家”。要通过全面摸排准确掌握流动党员去向、流动原因、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流动党员底数清、情况明,并督促他们尽快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在摸清信息的基础上,要落实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结对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跟踪管理,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返乡创业意愿,征求其对家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要抓住中秋、春节等流动党员返乡契机,组织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向他们介绍家乡的发展变化及相关政策,增强流动党员对家乡的归属感,用“乡音”和“乡情”让流动党员“身在他乡,心系故乡”。
牵好“学习线”,让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学”。《意见》指出,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开展经常性教育。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是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只有用党的创新理论帮助流动党员武装头脑,才能保证他们无论身在何处,都能发挥好模范先锋作用。各级党组织应当立足流动党员实际需求,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组织生活多途径参加的方式,做好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沟通衔接工作,引导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要创新教育模式和教学内容,探索“集中+自学”“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渠道,定期向流动党员推送学习资料,并利用平台积分机制对其学习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流动党员学习不掉队;要积极探索流动党员参与基层治理新模式,搭建流动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鼓励他们通过实践巩固理论学习成果,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锋力量。
搭建“回引桥”,让流动党员“有位更有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流动党员通过在外学习、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拓宽了发展的眼界,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资源。各级党组织应做好对流动党员的关心关爱工作,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传达就业政策,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帮助他们在“家门口”找到合适的工作;要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创业补贴、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实施项目申报、贷款申请一站式服务,为吸引流动党员返乡创业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鼓励他们把资金、技术、信息带回家乡;要将政治素质好、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返乡流动党员纳入社区(村居)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培养,并适时选拔进村两委班子,为基层党组织充实后备人才力量,让“归雁”回得来,让“头雁”留得住,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人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