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赶考路上,传递全会精神之“火”,让全会精神“生根开花结果”。
赓续初“心”,永葆“为民办实事”之“火”,念兹在兹,把“为民之责”牢牢扛在肩上,让为民服务“生根”。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情,抓实抓细抓到位,才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支持。要积极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中,把党的全会精神传递给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的生活更有品质、更为舒心、更加美好,不断提升乡村“颜值”“品质”。坚持把“百姓冷暖”作为“第一牵挂”,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要义”,把“群众牢骚、群众批评”作为“第一鞭策”,及时掌握群众心声,真实地收集民情民意及有关群众生产生活方面亟须解决的问题,始终从农牧民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守正创“新”,迸发“敢为天下先”之“火”,挺膺担当,把“奋楫笃行”事事落在实处,让实干担当“开花”。坚持“干”字当头,立足本职工作,把干事创业精神与为民服务责任担当紧密结合起来,学习吃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争当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先行者、排头兵”,在基层工作“小舞台”展示为民服务“大作为”。把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科学高效履职的强大动力,“抓强、抓实、抓好”基层党建引领力、民生服务保障力、党群干群凝聚力,在为民办事、干事创业中感悟全会精神,始终心存为民情怀,让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变成“暖心事、省心事、舒心事”。
怀清廉“心”,长燃“清廉沁人心”之“火”,久久为功,把“清正廉洁”时时放在心上,让廉洁奉公“结果”。“敬畏之心不可无,戒尺之威不可忽”,牢记“廉”“洁”二字,做到心中有纪律、心中有党性、心中有原则,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长征”意识,把开展学习研讨、监督检查、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变为“常规动作”,勤修“作风课”、常怀“清廉心”、心存“敬畏感”,让廉洁工作“有温度”“接地气”“见效果”,真正使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持续加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感染力、引导力,让党员干部做到“日三省吾身”“日日掸尘”,引导党员干部守好“廉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