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党纪学习教育“收官”不“收场”,“总结”不“终结”,广大党员干部要一如既往秉持“探索之心”“自省之心”“为民之心”,蘸“真学”之墨,挥“作风”之毫,融“真心”于砚,绘好党纪学习教育延“常”线。
秉持“书山有路勤为径”的“探索之心”,蘸“真学”之墨,在深研细悟“不松劲”中绘好理论学习的“常”学线。“学贵有恒,勤勉则进。”理论学习是一项长期性的“建设工程”,绝无“毕其功于一役”的可能性,唯有持之以恒地以“常学”求“常新”,才能让党纪深入人心、凝心铸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毅力,坚持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日常必修课,以“入木三分”的定力逐章逐节学、全面系统学、联合实际学,不断深“挖”理论精髓、逻辑脉络和实践导向,做到“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使党纪铭记于心,成为行动自觉,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定力,不为诱惑所动,不为困难所阻,始终如一地坚守纪律底线,确保思想武装永不“掉线”。
秉持“只留清气满乾坤”的“自省之心”,挥“作风”之毫,在刀刃向内“不歇脚”中绘好检视整改的“常”思线。自省乃修身之要,勤思方能致远。检视整改是一场没有终点的“自我革命”,“歇一歇脚”便会造成“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严重破坏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精益求精”的自省态度,舍弃“已足矣”的自满情绪,将《条例》视作行为规范的“正身镜”,持之以恒地对照《条例》进行自我审视,不仅“照见”外在言行,更要透视内心世界,细查思想之“垢”、行为之“弊”,深入剖析自身在执行政策、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短板与不足。同时,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直面问题根源,不仅“当下改”,更要“长久立”,通过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设定清晰的“路线图”,对查摆出的问题逐一销号,确保整改成果看得见、摸得着,达到在检视整改中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效果,做到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秉持“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之心”,融“真心”于砚,在守纪笃行“不止步”中绘好担当作为的“常”进线。“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行动胜于言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关键在于将“干”字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变“坐而论道”为“起而行之”,戒除“稍有成效即止步”的惰性、惯性,并将人民群众的利益视为工作的最高指引,时刻谨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将《条例》化作日常行为的“导航仪”、工作实践的“基准尺”,走出办公室,走进田间地头,走到群众中间,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紧迫感,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头,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面对群众的困难和诉求,不等不靠、不推不拖,以“钉钉子”的精神将一张张“问题清单”变成“幸福清单”,真正做到民情民意“声声入耳”,为民服务“事事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