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基本遵循。百年党史是最生动的“教科书”,“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一以贯之用好党史之“书”,奋进赶考之“路”。
一以贯之用好党史之“书”为灵魂“补钙”,走好初心之“路”。《条例》强调,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摆在党史学习教育的首要位置。学好党史、国史是每名党员的“必修课”。理论学习犹如“登山”,过程虽然艰辛,看似“山水迢迢”,但只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畏“山高水远”,总会达到“顶峰”。广大党员干部要沉心静气,端正学习“必修课”的态度,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不蜻蜓点水、不一知半解。要耐住性子、沉下心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功在不舍,成于不倦”的恒心把书“读薄”又“读厚”,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这门“必修课”修好,做到融会贯通、学有所思、悟有所得。
一以贯之用好党史之“书”为本领“淬火”,走好实干之“路”。《条例》强调,要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必须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避免使党史学习教育陷入“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尴尬境地。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头头是道”,一到实践就“本领恐慌”,说到底,就是没有真正把马克思主义的看家本领学到手,没有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时,不能满足于“纸上谈兵”,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以滴水之功力“学”笃“行”,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把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创新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实际效果的标尺,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释放知行合一的“加法效应”。
一以贯之用好党史之“书”为作风“提纯”,走好清廉之“路”。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好的作风,是干事创业的保障、善作善成的法宝。《条例》明确提出,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党史观,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仅仅要做到学用结合,实干笃行,更要充分认识到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而找准症结、切中要害、靶向整改。在这一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当始终保持立场坚定,深刻对照党章查找差距、正视不足。要坚持问题导向,卸下“领导”包袱、“面子”包袱、“政绩”包袱,主动“下深水、捕活鱼”。要聚焦问题看、盯着问题改,破解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在解决方法上“点面结合”,以辩证思维抓住重点、举一反三,不断反思、刮骨疗毒,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能力提升,让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