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持“行者永不止步”的精神,将党纪学习作为 “常修课”“终身课”,让党纪学习教育之“花”常开长盛。
持续秉持“理论学习”之恒心,铸魂固本,让“忠诚之花”绽放永相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回顾党史,风雨如晦之时,党能破浪前行且不断壮大,关键在于以党性为灯塔指引方向,以党规为准绳丈量正道。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视作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一种态度,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自学相补充”的学习方式,借助“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 等平台载体,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学不透彻不罢休”的钻劲,潜心修学、精心钻研、细细体悟,持之以恒地开凿理论“深井”,汲取思想 “源泉”。学贵有恒,知行合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着力点放在知纪正心上,常掸思想之尘,常拭理想之灯,使党规党纪深入脑海、铭记心间,将忠诚厚植心底,时刻遵守党的纪律要求,保持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永不褪色,让“忠诚之花”如磐绽放永相随。
持续秉持“刀刃向内”之决心,修身正己,让“廉洁之花”韵香长馥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纪律之所以有力,在于它绝非 “装饰”,诸多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我们,敷衍学纪易陷深渊。违纪案例既是“前车之鉴”,也是最鲜活的“反面教材”。广大党员干部应从心底敬畏纪律,检身正己,养成遵规守纪自觉。要常检常改,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对标对表新修订的《条例》,明确 “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做什么”,保持“检身若不及” 的敏锐警觉,将自身完全融入,工作深度剖析,职责清晰对照,刀刃向内,以“知过即改”的意识,在第一时间纠正谬误,校正偏差。“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恒破“心中贼”,常念“贪欲害”,久存“戒备心”,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不触纪律“红线”,不越规矩 “藩篱”,不破法律 “坚壁”,在点滴细微之处,慎独守纯净之心,慎初护美好之念,慎微防隐患之渐。
持续秉持“为民造福”之初心,践廉展为,让“实干之花”璀璨绽华彩。“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要“外化于行”,落实到遵规守纪、常修常践,放手干事、锐意进取上,才能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焦裕禄不让孩子“看白戏”,谷文昌“不带私心搞革命”,杨业功“不要他人一张宣纸”……“廉”为从政根基,清正乃做人圭臬,心怀清正,行事守廉,方为正道。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怀廉洁之心,不忘为民初心,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不贪群众毫厘物,恒守廉心方寸间,依法办事,自身清廉,抵制各种诱惑,为民谋福祉;要常思发展之策,常寻发展之路,常谋实施之径,不慕虚功,不逐浮名,脚踏实地,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的火热战场,勇赴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扎根服务群众的基层一线,勇于担“棘手重任”、攻“难克堡垒”,一步一印,用汗水智慧铺展民生长卷,为群众美好未来竭力拼搏,让倾心为民的脚步永不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