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要,首在用人;用人干事,重在导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准用好干部,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是净化政治生态的治本之策。组织部门肩负选贤能、育良才的重任,要鲜明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干部队伍,为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组织保证。
注重一线识别干部。在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是检验干部的不变真理。组织部门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和选拔使用干部的主阵地,健全基层干部流动机制,逐步形成干部向一线输送、在一线锻炼、从一线选拔的成长链。要健全完善“一线识别使用择优比选机制”,核实一线干部的“成绩清单”,掌握“问题清单”,全面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履职担当和工作实绩,全面掌握干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现实表现和工作成效。要注重在攻坚克难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及时提拔重用在改革发展稳定主战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重大任务中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不断激励干部队伍主动深入一线真抓实干的创业氛围,真正使吃苦者吃香、后进者思齐。
注重实干检验干部。真抓实干是成就事业的基础。组织部门要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组合拳”,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突出问题,把求真务实的导向立起来,把真抓实干的规矩挺起来,为干事者“戴红花”、给担当者“开绿灯”、让庸懒者“腾板凳”,激励引导干部在改革发展浪潮中争当促进派、实干家。要将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作为巡察、督查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以及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问效倒逼干部奋勇争先,主动作为。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正确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划清负责与懈怠、为公与徇私的界限,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综合因素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着力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护航干部创造性地把党中央的改革部署落到实处。
注重实绩选拔干部。实干不实干,重在看实绩。组织部门要强化“重实绩”的导向,引领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得民心的事,发扬钉钉子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要加强干部实绩考核,采取上评下、下评上、左右互评相结合,突出以事察人,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干了什么事、干成了多少事、干事效果好不好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用好一线调研、明察暗访、分析研判、综合评估等形式考准考实干部政绩。要健全考核结果反馈机制,把实绩考核结果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环节,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显身手。
注重公认任用干部。干部业绩在实践、声名在民间。组织部门要健全完善群众评价机制,坚持“众人看人不走眼”的这一原则,把干部考核评价层级“下移”,看干部的政声民声、群众的“口碑”,使选出来的干部多一些“众望所归”,少一点“出乎意料”。要将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尺,检验干部实绩的“含金量”,注重听民声、察政声,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群众口碑中了解干部,在政绩考核中充分反映群众感受、体现群众评价,让群众的“好差评”成为选人用人的“一把尺”,大力选拔为民办事、造福于民的干部。要将“用好一个、激励一片、带动一群”作为目标方向,提拔重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树、宣传、激励先进典型,注重挖掘鲜活事迹,引导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崇尚先进,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