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为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动力和出发点。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坚持与人民同心、同力、同向,真正让改革内容与群众紧密相依、改革成果与群众共享。
坚持“人民所呼、改革所应”的人民立场,始终做到改革与人民“同心”。改革,一头连着“政”,一头牵着“民”。党的十八大以来,户籍制度改革、精准扶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项项顺民意、暖人心的改革措施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呼声”的深切回应。实践充分证明,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俯下身子、迈开步子,与群众“身挨身”“心连心”,听群众“心声”、知群众“心事”、晓群众“心愿”,切实摸清群众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托幼养老、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需求,让改革“任务清单”更深入、更广泛地扎根在人民群众之中。要坚持“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清轻重缓急,明确主攻方向,使改革能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群众路线,始终做到改革与人民“同力”。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也要依靠人民。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兴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些来自群众和基层一线的探索尝试,与顶层设计良性互动,不断创造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不仅是过去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也是新时代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基本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以“拜人民为师”的心态、“甘当小学生”的姿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不断在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提炼“金点子”“锦囊计”,将“点点星光”凝聚为“万丈光芒”。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激发参与热情、畅通参与渠道、健全参与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舞台上“唱主角”“发强音”,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共识和力量。
坚持“成效惠民、为民造福”的民生导向,始终做到改革与人民“同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增进民生福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改革成功不成功、有没有效果,关键要看到底为人民群众办了多少实事,解决了多少困难,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立足于新的历史起点,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当下实际系统谋划各项改革举措,不开“空头支票”、不做“面子工程”,扎扎实实办好顺民意、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要坚持开门执政、开门问效,将群众作为评价改革的主体,一切受人民监督、一切由人民评判,多看群众“脸色”、多谈群众“感受”、多听群众“评价”,以群众的口碑评定改革的成效,真正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