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新征程上,作为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永葆为民初心,牢记担当使命,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与人民“同频、同向、同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在“问需于民”中听民声、察民情,以“但愿苍生俱饱暖”的真挚情怀,让“改革蓝图”与“民情关切”同频共振。“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出的2000多个改革方案中,包含着一项项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改革举措,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到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再到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一切的逻辑起点和价值旨归都是为了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成现实。新的赶考之路上,党员干部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在改革发展中真正倾听群众呼声、满足群众期待,扎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急难愁盼”问题。要主动把群众的“关键小事”作为“要紧大事”来办,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把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履职清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在“问计于民”中聚民智、汇民意,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赤诚初心,让“改革答卷”与“民意期盼”同向奔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力量。只有以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为出发点,才能找准改革的方向和突破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简短朴实的话语却道尽党的宗旨所在、使命所系。党员干部要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站稳人民立场,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最直接的呼声中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契合点,不断完善改革方案,优化改革举措。要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激发群众参与改革的热情、畅通群众参与改革的渠道、健全群众参与改革的机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线上问卷、走访座谈、基层访谈等形式,将群众的“土办法”“金点子”转化为推动改革的“金钥匙”,用“改革成绩单”托起群众“稳稳的幸福”。
在“问效于民”中惠民生、暖民心,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坚定决心,让“改革红利”与“民生福祉”同心相融。“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检验改革成效,关键要看给人民群众办成了多少事,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群众到底认不认可、满不满意。“发展无止境,改革无止境。”党员干部要自觉将人民群众利益“置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试金石”,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出实招、下实功,聚焦身边的“小民生”,守护群众的“大幸福”,用实干实践实绩赢得民心。要发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主动投身到经济发展主战场、乡村振兴第一线、改革创新最前沿,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以实际行动书写“人民至上”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