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洗礼,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精准做好“四则运算”,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更进一步”。
做好课程设置“加法”,强化学习,丰富内容,争做一心向党、知行合一的“明白人”。加法,即在学习内容上做加法,不断丰富和完善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容。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目的和重大意义,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将党纪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落在平常。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坚持逐章逐条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内法规,明晰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及时掌握新增、修改整合的内容,做到逐条研究、熟练运用。同时,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解读、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发扬刻苦钻研的精神,深刻领悟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坚持联系实际学,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党纪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让党纪相关要求和规定在基层工作中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拓宽渠道学,充分利用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网络学院、微信公众号等,丰富拓宽学习渠道,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确保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做好对照检视“减法”,查找不足,精准整改,争做一贯到底、持续提升的“老实人”。减法,即在查找问题和不足上做减法,通过自我革命和精准整改,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素养和党性修养。坚持以《条例》为镜,勇于直面问题、敢于自我革命,深入对照《条例》内容、党章党规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症结,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毅力自剜腐肉,革除自身存在的沉疴痼疾,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坚持以案例为鉴,深刻剖析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通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深挖违纪违法问题根源。同时,结合问题清单与自身实际,坚持进行对照自查、举一反三,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切实把以案促学、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要精准发现问题,在深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及完成本单位、本岗位重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做到精准发现问题、靶向发力狠抓整改。
做好提高成效“乘法”,强化认同,提升效力,争做一马当先、攻坚突破的“带头人”。乘法,即通过明确党纪的目标和要求,理解其背后的原则和逻辑,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做纪律上的规矩人,明确党纪的目标和要求,理解其背后的原则和逻辑,让《条例》内容、党纪理论了然于胸、牢记在心。要强化党性修养,真正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不断增强对党员身份的认同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心中的理想信念,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对党绝对忠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自觉践行党员的义务和责任,努力成为新时代的先锋、模范和榜样。要创新教育方式,结合时代特点和党员需求,不断创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开展纪法讲堂、典型案例剖析、观看廉政警示专题教育片、签订廉洁承诺等多种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警钟长鸣,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
做好自我革命“除法”,敬畏法纪,严守底线,争做一身正气、形象优良的“干净人”。除法,即在知敬畏和守底线上做除法,通过常思贪欲之害和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同一切贪污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做斗争。要常思贪欲之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净化能力,深刻认识到贪污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败行为,时刻做到警钟长鸣,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要守住权力底线,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不用公权谋私利,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行为。要始终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真正做到为民用权、为民谋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强化监督制约,持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扎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保障作用,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和机制,确保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始终受到严格的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