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做好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要坚持“九不准”。
考核不是绣花枕,不准搞形式、走过场,要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考准考实。
考核不能粉饰,不准隐瞒、歪曲事实,阳光考核方能政治清明。
真相不容染色,考核岂能美颜,画“像”要画准,不准弄虚作假。
团团伙伙非正道,公道正派聚人心,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守口如瓶是基本要求,不准泄露谈话内容、测评结果等考核工作秘密。
个人好恶绝不是考核的标尺,不准凭个人好恶评价干部、决定或者改变考核结果。
公权不能谋私,不能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不准干扰、妨碍考核工作,留给考核一片清明。
打击报复法理不容,不准打击报复干部和反映问题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