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共产党员网 先锋文汇学习心得

扎紧“制度笼子”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山东省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办事处 陈宝琪

共产党员网来稿 打印 纠错 投稿须知 投稿
微信扫一扫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从制度层面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立规矩”“明底线”,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念好“学、管、督”三字诀,扎实推动《规定》落地见效,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廉动力”。

以“学”为先,拧紧廉洁履职“思想开关”。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对于农村基层干部来说,如果廉洁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就容易在利益诱惑面前迷失自我,最终误入歧途。《规定》的出台,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供了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农村基层干部必须遵守的“铁规矩”“硬杠杠”。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学习、集中研讨、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准确把握廉洁履职的行为规范和纪律底线,让《规定》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充分挖掘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创新廉洁教育方式方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以“管”为要,强化权力运行“刚性约束”。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则造福于民,滥用则引火烧身。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最前沿,手中掌握着一定权力。《规定》围绕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等不同层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划出了“红线”、标明了“雷区”。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农村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滋生。此外,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的干部选拔到农村基层领导岗位上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以“督”为本,形成正风肃纪“强大震慑”。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形成有力震慑。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专责,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发现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贯彻执行《规定》不力、导致本地本部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增强“不敢腐”的威慑力。

发布人:12371网友0smb4j 发布时间:2025-4-21 09:04 收藏 阅读人次:6489

初审:钱莱 编辑:亦风 责编:文小汇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