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开门教育要注重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广大党员干部要真开“纳谏之门”、打开“解忧之门”、善开“监督之门”,在听呼声、予回声、赢掌声的过程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真开“纳谏之门”,广开言路听呼声。“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作风如何,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坚持开门教育,就要始终保持“入山问樵、入水问渔”的谦逊态度,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主动走进群众,打开群众“话匣子”,鼓励群众畅所欲言,对机关作风、干部服务态度等方面问题直言不讳。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线上搭建网络平台、开设意见专栏,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建言献策;线下开展走访调研、召开院坝会等,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不仅要听群众的“顺耳话”,更要听“逆耳言”“吐槽声”“牢骚话”,从而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虚心接受、认真记录,并深挖细究作风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科学对策,真正做到有的放矢、靶向治疗,切实将群众的“呼声”转化为改进工作的目标。
打开“解忧之门”,真抓实干予回声。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开门教育,仅仅“开好门”还不够,要把核心放在“办好事”上。衡量学习教育开展成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是重要的衡量标准,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以优良作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推动形成“解决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以“开好门”的诚心诚意和“办好事”的长期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从而赢得群众的认可,成为他们的勤务员、知心人和主心骨。
善开“监督之门”,彻底整改赢掌声。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要常开长开人民“阅卷”的大门,让群众参与监督评判,把群众的评价作为检验工作的“试金石”,以群众满意为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党员干部要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向群众反馈,邀请群众参与评估验收,对于群众不满意的,坚决“回炉返工”,直到群众认可为止。要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真正把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自己的“心头大事”。例如,通过开展“群众评机关”活动,让群众对机关作风、办事效率等进行“阅卷打分”,评价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有效激发干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以实实在在的学习教育成效取信于民,让开门教育成效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