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与赋能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先一公里”,绝不能被形式主义捆住手脚、消耗精力。要确保基层减负落到实处,需从纠偏思想认识、厘清权责边界、健全长效机制三个方面精准发力,做到减真负、真减负,让实干担当在基层蔚然成风。
纠偏思想认识,筑牢实干担当之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形式主义之所以屡禁不止,根源在于部分干部思想认识出现偏差,将“留痕”等同于“落实”,把“材料厚度”当作“工作力度”。《若干规定》直指这一痼疾,明确要求“不把是否开会发文、拍照留痕、制作学习笔记等作为评判工作优劣的标准”,推动考核标尺从台账厚度转向民生温度。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刻认识到形式主义的多重危害,不断增强抵制形式主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不为虚名所累、不为虚功所惑,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立足当下但不只顾当前,着眼长远但不好高骛远,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真正把功夫下在摸实情、出实招、干实事、谋实效上,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扎实业绩。
厘清权责边界,厚植实干担当底气。权责不清是导致基层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上级部门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层层下压,甚至将责任全部推给基层,导致基层“有责无权”“小马拉大车”,工作压力巨大。这种权责不对等的现象,不仅影响了基层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严重挫伤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若干规定》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若干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基层的职责权限,避免出现权责模糊、推诿扯皮等问题,让基层干部明白自己该干什么活、该担什么责,心无旁骛地耕好责任田、做好分内事,真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同时,要加强对基层的支持和保障,为基层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确保基层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履行职责,工作起来更有底气、更有干劲,切实在解决“小马拉大车”难题的过程中实现基层治理能力和效率的双提升。
健全长效机制,激活实干担当活力。为基层减负,减的是繁文缛节的束缚,加的是为民纾困的责任;松的是形式主义的桎梏,拧紧的是实干担当的状态。《若干规定》强调,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这就需要我们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方面,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以实绩论英雄,把工作成效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避免简单地以文件、会议、留痕等形式来考核干部。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干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晋升、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充分考虑基层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标准明确、程序具体的容错纠错和问责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区分故意和过失、为私和为公、违规和试错,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坚决容错,真正让基层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用心谋事、精心干事、专心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