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奋进“十五五”,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民族复兴筑牢法治根基,谱写法治中国建设的崭新篇章。
固法治之基,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法治的生命力在于体系的完备性与科学性,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的形成,核心在于构建起以宪法为核心的系统完备的法治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让法治体系不断向纵深拓展。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的出台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地,一系列纲领性文件搭建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四梁八柱”,使法治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立法作为法治建设的源头活水,始终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提质增效。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及时弥补规则漏洞,让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逐步实现有法可依。同时,通过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等举措,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整个法律体系始终围绕宪法这一根本遵循有序展开。党内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更成为法治体系的重要补充,实现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让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强劲保障。
行法治之力,规范权力运行的法治轨道。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让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以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力量。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防止和纠正违规执法等乱象,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司法公正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始终是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我国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确立办案主体地位,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同时,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有效遏制司法腐败,确保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与权威性。这种对执法司法权的严格规范,不仅维护了法治的尊严,更让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得到有力保障,夯实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任根基。
积法治之势,培育全民践行的法治生态。法治社会的形成离不开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只有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才能形成人人崇尚法治、恪守规则的良好生态,为全面依法治国注入不竭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坚持普法与守法并重,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让法治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八五”普法的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坚持发展,更让群众从被动学法转变为主动用法,矛盾纠纷化解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营造法治生态,需要聚焦“两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推动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在社会层面,通过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群众找法有门、靠法有路,逐步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习惯。在市场领域,以法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法治保障下安心经营、公平竞争。当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成为社会共识,当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成为行为自觉,全社会的法治素养将得到显著提升,汇聚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磅礴力量,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建设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正确道路。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让法治成为“中国之治”的鲜明底色,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