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从1982年宪法颁布施行到历次与时俱进的修改完善,从宪法宣誓的庄严时刻到法治社会的深入构建,四十余载宪法历程见证了中国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重大转变。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弘扬宪法精神,通过“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践行宪法有机统一,持续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
尊宪于心,以敬畏涵养法治信仰。宪法的力量,源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对宪法的尊崇,首先体现为一种深刻的情感认同与价值皈依:它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法治结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经验总结和智慧升华。深刻感悟宪法,就是要体会其中“人民至上”的价值灵魂,理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是抽象条文而是具体的制度安排;要把握其作为国家根本法的统领地位,认识到它是所有法律法规的“母法”;要感受其权利保障条款的温度,明白每一条文背后都是对人格尊严、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宪法为镜鉴照自身言行,确保权力始终运行在法治轨道上;要将宪法法律作为履职用权的标尺和戒尺,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在风浪考验中保持法治定力,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明宪于智,以学习夯实理论根基。真正的尊崇,始于深刻的认知。宪法文本精练严谨,其字里行间蕴含着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顶层设计,规范着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核心框架。深入学习宪法,不仅要读通条文“字面意”,更要悟透其中“法治魂”:要系统掌握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要深刻理解民主集中制原则与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等宪法原则的设计逻辑;要准确把握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统帅”地位。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钻厚木板”的研读精神,沉下心来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要练就“经纬交织”的系统思维,把宪法学习与领悟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把握新时代发展要求紧密结合,形成立体化、全景式的理解;要锻造“法治透镜”的实践眼光,善于运用宪法原则分析社会现象、指导具体工作,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化解重大矛盾的能力。
践法于行,以实干担当时代使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每一条规定,都需要通过具体的法律体系、政策措施、司法实践和公民行为得以活化。感悟宪法实施的真谛,就是要看到它如何从“纸面上的法”转变为“行动中的法”,如何通过具体个案守护公平正义,如何借助制度运行促进民生改善。这要求我们不仅要心中尊法、脑中懂法,更要手中用法、行动护法。广大党员干部要当好宪法实施的“施工队长”,对宪法确立的重大原则和重要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施工图”、明确“时间表”,确保宪法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做宪法尊严的“守望者”,敢于向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亮剑”,特别是要织密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防护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项行政行为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成为宪法精神的“播火者”,创新运用案例解读、场景体验等生动形式,让宪法走进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学校课堂,点燃全社会学习宪法、信仰法治的“星星之火”,汇聚成建设法治中国的磅礴力量。
宪法如光,照亮复兴征程;尊宪践法,铸就法治中国。让我们将“尊宪于心、践法于行”融入日常、化为经常,让宪法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