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知民情、解民忧、聚民心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干担当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政绩答卷。
知民情明方向,躬身调研筑牢政绩根基。知民情是践初心、创政绩的前提,更是破解发展难题、找准工作抓手的关键。不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政绩就会失去靶向,工作就会陷入盲目。《通知》强调,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而查找问题、提升修养的根本途径,就是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把民情摸清、把民意摸准、把民需摸透。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走出办公室,以“身入”更“心入”的态度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社区院落,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认真倾听群众的心里话、真实诉求,精准把握群众在生产生活、就业增收、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把群众的“表情包”当作工作的“晴雨表”,把群众的“呼声”当作行动的“指令”。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不掩饰问题,客观分析民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工作的堵点难点、短板弱项,让决策更贴合实际、更符合民意。
解民忧显担当,实干笃行书写政绩答卷。解民忧是树政绩、显担当的核心,更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最终要落实到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具体行动上。《通知》要求,要坚持民生为大,为群众多办实事,让群众可感可及,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强化责任担当,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用心用情用力破解民生难题。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既解决好群众眼前的“急难”,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普惠性、基础性工作,让群众的获得感更直接、更实在;也谋在长远,聚焦高质量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实现显功与潜功的有机统一。
聚民心凝合力,坚守初心厚植政绩底色。聚民心是凝共识、促发展的保障,更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目标。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只有始终赢得民心、凝聚民心,才能汇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正确的政绩观,本质上是民心政绩观,衡量政绩好不好,最终要看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拥护、是否支持。《通知》明确,要坚持开门教育,查摆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整改整治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成效接受群众评判。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政绩的最高标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政绩建设在阳光下运行。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主动公开工作进展、整改成效,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提出的批评建议,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要始终坚守公平公正原则,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注重凝聚群众力量,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各项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群众自觉投身于高质量发展、基层治理、民生改善等工作中,形成“干群同心、携手同行”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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