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海鸿

2022年个人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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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能上能下”之势 展“鲶鱼效应”之力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理道资任贤,安人在求瘼”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好法宝”。

  唯有在贯彻落实《规定》的过程中,用好考核“指挥棒”、制度“疏通渠”、“下策增效剂”,真正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者上、优者奖、平者让、庸者下”,方能打通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渠道,形成良好的用人“风向标”,让“有为”的领导干部在合适的岗位发光发热,昂扬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用好考核“指挥棒”,“察言观色”“精准图像”,落实“能者上庸者下”。“知贤之近途,莫急于考功”“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只有做深做细干部考核工作,才能考察出被考察对象的“真”与“实”。各级组织部门,要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开展高质量干部考核,把干部考核放入日常、纳入经常,多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走进干部的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用好“显微镜”,看好“微表情”,“听真言”“观其行”,捕捉“言外意”,“察言观色”有效识别干部。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单位年度各阶段重难点中心工作等,实行“动态化”“全面化”“立体化”“多维度”考核,考核出“差异化”“个性化”,画好干部“精准画像”。要用好考核结果避免“信竖儿”,从而有效延伸考核“生命力”,既用好问责这把“利剑”,严肃处理能力低、政绩差的干部,又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对“上”的干部进行常态化监管,又对“下”的干部加强关心关爱,才能让干部“上得劲足”“下得服气”。

  用好制度“疏通渠”,从严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疏通干部上下“双通道”。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唯有与时俱进健全“能上能下”机制,用好“能上能下”制度执行杠杆,方能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出”,从而撬出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活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培训,通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组织观念、学深悟透《规定》精神要义和实践要求,才能不折不扣执行好、运用好“能上能下”制度,创造有利于推进“能上能下”制度落地见效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从严选拔任用干部,依据《规定》精神,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土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完善、探索方法,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准确认定“谁能上”“谁该下”,通过细化明晰情形标准、科学规范工作流程、疏通扩展下的渠道,才能让领导干部“下之有据”“下得精准”“人岗相适”;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综合运用一线考察、年度考核等各类考评结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进行跟踪教育管理,才能真正让干部“下得来”,更“上得去”。

  用好“下策增效剂”,“下者重上”“你追我赶”,释放竞岗“鲶鱼效应”。“水不激不扬,人不激不奋。”“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而是让干部有“不适岗就下岗、不履职就免职、不尽责就问责”的危机感,从而“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只有坚持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型干部,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鲶鱼型”干部用起来,才能在“你追我赶”中,激发其他干部对标先进、提升自我的意识,才能引领其他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只有严格执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况的干部按程序采取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等方式进行调整,才能唤起干部的生存意识、竞争意识,让“庸懒散”者坐不住;只有做好重新“给位”,对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受调整干部,可重新选拔任用或予以晋升职级,让“下”的干部通过自身努力还有机会“上得来”,才能让“下”的干部有盼头、有干劲,推动形成“能上能下”“下者重上”的良性循环。

  “有位”是有限的,而“有为”却能无限延伸,新时代的领导干部要树立“有为才能有位”的政绩观,扛起“有位必须有为”的责任担当,用踏实干事、持之以恒的“笨办法”“死办法”,密切协作、相互补台、主动作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接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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