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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争做勇于实践的“行动派”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人民政府 朱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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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作出了规范,其中对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人才自古要养成,放使干霄战风雨”,年轻干部要深入学习和领会《条例》精神,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争做勇于实践的“行动派”,不断提高跟上时代发展步伐的实践本领,成长为堪当重任的优秀人才。

  摆正心态,以进取之心完成角色转变。“一个健全的心态,比一百种智慧更有力量。”良好的心态是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当前,年轻干部大多拥有高学历,学习能力和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但可能存在缺少实践经验、心态起伏不定等缺点。“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年轻干部要增强自身主观能动性,端正心态,完成从“萌新”到干部的角色转变。切勿眼高手低、目空一切、一心只想干大事,要紧盯工作目标,把每一个工作任务都当作考验,以务实严谨的作风投入到工作实践中,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成长

  检视自身,以进取之心着力提升能力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年轻干部要对标《条例》,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地自我检视,查找自身短板与不足,并采取行动、积极改进。若是基本功不扎实,则要加强学习,始终保持谦虚之心,主动向书本学、向领导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同事学习,学习多领域知识,在持续学习中夯实基础。若是缺少实践经验,则要把到基层锻炼当作宝贵的机会,而不能看成是“镀金”,真正沉下身子学习,俯下身子抓落实。若是共情能力不足,则要勤动口、迈开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打成一片,以真心、仁心、爱心开展群众工作,赢得群众的信赖和认可。

  实践为要,以进取之心强化实践锻炼。《条例》将加强实践锻炼作为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的重要内容。实践是试金石。年轻干部不能有得过且过混日子的“病猫思维”,对待工作也切勿拈轻怕重、推诿扯皮,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始终保持向上之心,成长为“行家里手”和业务骨干。基层是练兵场,也是成长的沃土。“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要干字当头,主动到基层一线和艰苦环境去锻炼、去磨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来抓落实,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增强斗争精神和实战经验,在攻坚克难中练就“宽肩膀”和真本领。

  无奋斗,不青春。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年轻干部要在经风雨、见世面中壮筋骨、长才干,在磨砺中成长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烈火真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发布人:清风徐来 发布时间:2021-6-16 12:30 收藏 阅读人次:6665

初审:李爱国 编辑:水见文 责编:礼嘉 我要留言